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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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沪0105执4172号 | 2023-06-15 | (2023)沪0105民初1302号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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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0105执417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9-25 |
2 | -- | (2023)沪0105民初1302号 | 被告 | 原告: 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省梁山汇源纺织有限公司,杨成义,G某某,L某某,山东義通纺织有限公司 | 1950690 | 一、被告山东省梁山汇源纺织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780,500元及违约金170,190元(履约保证金300,000元先冲抵违约金,剩余部分冲抵租金);二、被告杨成义、G某某、L某某、山东義通纺织有限公司应分别对被告山东省梁山汇源纺织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就已清偿部分向被告山东省梁山汇源纺织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187.92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0,593.96元,由被告山东省梁山汇源纺织有限公司、杨成义、G某某、L某某、山东義通纺织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更多 | 2023-04-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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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沪0105民初1302号 | 被告 | 原告: 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山东省梁山汇源纺织有限公司,山东義通纺织有限公司,G某某,Y某某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2023-04-12 | |
2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沪0105民初1302号 | 被告 | 原告: 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山东省梁山汇源纺织有限公司,山东義通纺织有限公司,G某某,Y某某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2023-04-07 | |
3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沪0105民初15760号 | 被告 | 原告: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Y某某,G某某,山东省梁山汇源纺织有限公司,山东義通纺织有限公司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2022-09-08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G某某,Y某某,L某某,C某某,山东省梁山汇源纺织有限公司,山东義通纺织有限公司 | 梁山县人民法院 | 2022-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