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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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龙游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灵栖渡实施了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3倍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玖元贰角(¥2,479.2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龙游农商银行营业部(户名:龙游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账号:9231*********000124)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1、责令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3倍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玖元贰角(¥2,479.20) ...更多 | 2479 | 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 | 2024-03-11 | 衢龙龙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04号 | |
2 | 当事人于2014年以来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宝塔路**号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硬化地面及周边附属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参照浙自然资规〔2021〕1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中的裁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689平方米土地至龙游县***,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当事人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部分(占地477平方米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仟叁佰伍拾元整(¥10335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龙游县支行营业部缴纳,或者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2月8日 ...更多 | 1、没收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部分(占地477平方米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103,350.00) ...更多 | 103350 |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2-08 | 衢龙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04-1号 | |
3 | 经查,本案当事人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在2012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时已登记为国有建设用地(地类为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且未供地,同时非法占用的地块位于龙游县国土空间规划经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管制规则。2023年2月22日,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公司浙江耀宇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实地测量,扣除龙游县民居苑拓展工程一期已供地范围后,经与龙游县东华街道鸡鸣村利用现状局部图比对,当事人自2014年以来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总面积为644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375平方米,硬化地面269平方米)。2023年4月20日,经龙游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当事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170.3平方米,委托的资产评估重置价值为994755元,评估净值为599809元,详见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物资产评估报告书(正信评报字(2023)第128号)。 ...更多 | 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644平方米土地,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部分(占地375平方米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万陆仟陆佰元整(¥96,600.00)。 ...更多 | 96600 |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05-16 | 衢龙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0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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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825202305250201 | 330825202305250201 | 同意 | 2023-05-25 | 2099-12-31 |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330801210317844659850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探矿权许可(注销) | 2021-03-17 | 2099-12-31 | 省政府 | |
3 | 地字第3308252024YG0030430号 | 地字第3308252024YG0030430号 | 同意 | 2024-03-11 | 2099-12-31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4 | 330825190304303586044 | 营业执照 | 关于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3-04 | 2099-12-31 |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浙林地许长﹝2022﹞300号 | 330000221102887297355 | 无 | 2022-11-21 | 2099-12-31 | 省林业局 | |
6 | 330825200103578142507 | 衢环龙建〔2020〕7号 | 龙游全域旅游提升项目(一期) | 2020-01-16 | 2099-12-31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
7 | 330825202200039号 | 330825202200039号 | 同意 | 2022-08-17 | 2099-12-31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地字第3308252024YG0035471号 | 地字第3308252024YG0035471号 | 同意 | 2024-03-21 | 2099-12-31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衢林地许长﹝2024﹞24号 | 330801240229862482393 | 无 | 2024-03-12 | 2026-03-12 | 浙江省林业局 | |
10 | 330800200702008866656 | 衢环辐〔2020〕07号 | 110KV石湖1737线20#-27#迁改 | 2020-09-11 | 2099-12-31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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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浙0825民初1239号 | 第三人 | 原告: 吴某1,吴某2,L某某,R某某1,R某某2,Z某某1,Z某某2 被告: S某某1,S某某2,S某某3,S某某4 | 559600 | 准许W某某1、W某某2、L某某、R某某1、R某某2、Z某某1、Z某某2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396元,减半收取4698元,由W某某1、W某某2、L某某、R某某1、R某某2、Z某某1、Z某某2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20-05-29 |
2 | 合同纠纷 | (2019)浙0825民初351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4398593.8 |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4398593.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989元,由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18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浙0825民初23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龙游县公路管理局,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龙游雅叶苗木专业合作社 | 30563.79 | 被告龙游县公路管理局、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龙游雅叶苗木专业合作社分别赔偿原告X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3056.38元、12225.51元、15281.90元,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4元,减半收取计292元,由龙游雅叶苗木专业合作社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02 |
4 | 合同纠纷 | (2017)浙0825民初190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L某某 | 11200 | 驳回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L某某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19 |
5 | 其他 | (2016)浙0825民初291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儿媳 被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1200 | 准许原告L某某、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L某某、L某某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17-03-17 |
6 | 其他 | (2016)浙0825民初0188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欢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54961.98 | 被告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原告W某某人身损害损失21984.79元,扣除已垫付的20000元,还应支付1984.79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被告宁波欢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原告W某某人身损害损失10992.4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36元,减半收取2518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2185元,由被告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22元,由被告宁波欢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111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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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825民诉前调142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臻源木结构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六春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23-06-14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浙0825民初1327号 | 原告 | 原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游县石佛乡三门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23-01-18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浙0825民初1327号 | 原告 | 原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游县石佛乡三门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23-01-16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浙0825民初1327号 | 原告 | 原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游县石佛乡三门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22-06-21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浙0825民初351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19-11-14 | |
6 | 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 (2018)浙0825民初23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龙游县公路管理局,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龙游县雅叶苗木专业合作社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18-03-22 | |
7 | 赠与合同纠纷 | (2017)浙0825民初190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L某某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17-06-13 | |
8 | 赠与合同纠纷 | (2016)浙0825民初291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17-03-17 | |
9 | 旅游合同纠纷 | (2016)浙0825民初0188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欢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16-11-21 | |
10 | 赠与合同纠纷 | (2016)浙0825民初291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16-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