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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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穗开国税许准字〔2018〕第872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2 | 12202304230104 | 通知书 | 章程备案,经营范围 | 2003-04-11 | 2099-12-31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08201607250071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分局 | |
4 | 12201808010187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5 | 4401162016004206 | -- |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 -- |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6 | 08201711170105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7 | 穗开建环影〔2016〕117号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同意选址建设。 | -- | -- |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 |
8 | 08201611090009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9 | 08201707060111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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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1民终23984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广东合昇建设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11-02 |
2 | -- | (2023)粤0112民初6829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合昇建设有限公司 | 646391.18 | 一、被告广东合昇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622500元及违约金(以欠付货款为本金,以0.3‰为日利率,自2021年1月2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广东合昇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维修费2500元;
三、被告广东合昇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0000元和保险费1391.18元;
四、驳回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43.8元和保全费3997.96元,酌定由被告广东合昇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上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已预缴,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同意由被告广东合昇建设有限公司在履行本判决时向其迳付,本院不作退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7-14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1民初13411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12916.62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12916.6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412916.62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584元,由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958元,被告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626元。上述费用原告已预缴,被告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内5日内直接向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迳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项内容在判决生效后即视为执行通知,违反本项通知的,人民法院在权利人申请执行立案或移送执行后,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对相关义务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7-13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112执12856号 | 其他 | - | -- | -- | 2021-12-20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112民初20143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大冶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2411 | 被告大冶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570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671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5元,由被告大冶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原告已预缴该款,本院不作退还,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3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112民初9383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 | -- | 准许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694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2023.18元,由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6-30 |
7 | 劳动争议 | (2021)粤0112民初425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55039.1 | 一、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Y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31706.65元;
二、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Y某某支付2020年1月份工资差额2040.52元、2020年2月份工资3165.93元、2020年5月份工资差额948元;
三、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Y某某支付南沙大冶康亦健医疗设备公司项目提成2303元、通用设备康乐四社项目提成10元、深圳光明云谷一期项目提成1222元、广州中天逸合大楼项目提成13653元;
四、驳回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26 |
8 | 劳动争议 | (2021)粤0112执1846号 | 被执行人 | - | -- | Y某某与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依据Y某某的申请及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穗埔劳人仲(2020)2287号仲裁裁决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0112执1846号。现查明,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不服上述仲裁裁决已向本院起诉,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审理,案号为(2021)粤0112民初425号,本案据以立案执行的穗埔劳人仲(2020)2287号仲裁裁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鉴于本案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且申请执行人Y某某表示同意撤回申请执行 ...更多 | 2021-02-04 |
9 | 其他 | (2020)粤0402财保59号 | 申请人 | - | 187385.39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珠海世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保全财产价值以人民币187385.39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1457元,由申请人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预交。因申请人已提起仲裁,可以将申请费列入仲裁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以上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人应于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继续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申请人未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更多 | 2020-06-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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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12民诉前调8673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7-04 | |
2 | -- | (2024)粤17民终141号 | 被上诉人 | -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3 | -- | (2023)粤1721民初3635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阳西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 阳西县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川0105民初9251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展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23-07-06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川0105民初9251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展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23-06-13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112民初6829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合昇建设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5-25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112民初1088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保利龙湖蓝湾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4-28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112民初1088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保利龙湖蓝湾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3-30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112民初1613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保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3-10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112民初1088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科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保利龙湖蓝湾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