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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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9)苏05民终723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12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9)苏0582民初2809号 | 原告 | 原告: 张家港华鼎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一、原告张家港华鼎木业有限公司无需向被告W某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二、驳回原告张家港华鼎木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予以免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76。 ...更多 | 2019-05-22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苏0582民初1348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张家港华鼎木业有限公司 | 240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负担 | 2018-12-13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苏0582民初1265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张家港华鼎木业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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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9)苏0582民初2809号 | 原告 | 原告: 张家港华鼎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19-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