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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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6民初8801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赛虎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贝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222770.55 | 一、被告东莞市贝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佛山市赛虎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2770.55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以货款222770.55元为基数,从2022年3月28日起按年利率4.81%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佛山市赛虎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41.56元,财产保全费1633.85元,合计6275.4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贝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1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6民初8801号 | 申请人 | - | 222770.55 | 冻结被申请人东莞市贝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22770.55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3-3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606民初213号 | 申请人 | - | 372887.5 | 冻结被申请人惠东县金稳泰鞋材制品厂在银行的存款372887.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原告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转移等,该风险由原告自行承担。
案件申请费2384.44元,由申请人佛山市赛虎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1-0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粤06民终6746号 | 上诉人 | - | 56400 |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6民初3792号民事判决;
二、佛山市顺德区金冠涂料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佛山市赛虎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6400元;
三、驳回佛山市赛虎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750元,由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金冠涂料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10元,由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金冠涂料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7-2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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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佛山市顺德区金冠涂料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