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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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少列收入 | 对你公司帐簿上少列收入,少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的0.5倍罚款 | -- |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 2021-09-24 | 江税稽罚〔2021〕5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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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13 |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1-10-21 |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1-12-14 |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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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桂0821执恢11号 | 2023-01-10 | (2021)桂0821民初1498号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桂0821执183号 | 2022-01-12 | (2021)桂0821民初1498号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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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7225号 | 被上诉人 | - | 60000 | 一、撤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21)粤0704民初4539号民事判决;
二、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T某某支付律师费60000元;
三、L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25元(已由T某某预交),由T某某负担66元,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59元。T某某已向一审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725元,一审法院应当退回659元给T某某;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向一审法院缴纳一审案件受理费659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575元(已由T某某预交),由T某某负担111元,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64元。T某某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575元,本院退回464元给T某某。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向本院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464元,拒不缴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1-1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821民初1498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信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588000 | 一、被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回熔喷布机价款525000元给原告广西信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二、被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63000元给原告广西信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三、被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放置在原告广西信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熔喷布机(65主机、600宽熔喷模头)一台;
四、驳回原告广西信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2375元、鉴定费58000元,合计70375元(原
告已预交),由原告广西信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担29775元,被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0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五提出副本,上诉于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2375元(款汇至户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开户行:贵港农业银行贵港分行;账号:2045××××3316)。逾期不交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12-0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04执1165号 | 其他 | - | -- | -- | 2021-11-0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04民初4539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 | 35000 | 一、被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律师费35000元给原告T某某;
二、被告L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50元,减半收取725元,由原告T某某负担387.5元,被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共同负担337.5元。本院退回原告T某某案件受理费337.5元,被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33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26 |
5 | -- | (2021)粤0704民初4692号 | 原告 | 原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大森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25元,由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9-23 |
6 | -- | (2021)粤0704民初4521号 | 原告 | 原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阳臻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9-09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2626号 | 被上诉人 | - | -- | -- | 2021-07-30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67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2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67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6557.30元,由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25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704民初290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 | 3744090 | 驳回原告W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6752.7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41752.72元(原告W某某已预交),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W某某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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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7225号 | 被上诉人 | -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23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821民初1498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信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2021-10-22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04民初4539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9-3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2626号 | 被上诉人 | -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1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676号 | 上诉人 | -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6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675号 | 被上诉人 | -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6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8民终16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信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09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8民终16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信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18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704民初290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2020-12-17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704民初290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L某某,江门市科澳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