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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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128410 | A128410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同富路36号A栋;法定代表人:徐鑫;成立日期:2001-06-25 ...更多 | 2001-06-25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22004671010 | 22004671010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同富路36号A栋;法定代表人:徐鑫;成立日期:2001-06-25 ...更多 | 2020-07-08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21903392406 | 21903392406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同富路36号A栋;法定代表人:徐鑫;成立日期:2001-06-25 ...更多 | 2019-08-09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91440300729858212H001P(注销申请) | 排污许可证 | 注销排污许可证 | 2022-12-12 | 2099-12-31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 |
5 | 4403003781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 2020-12-25 | 2025-12-31 |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深圳市龙岗区新闻出版局) | |
6 | 22207916766 | 22207916766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同富路36号A栋;法定代表人:占应丽;成立日期:2001-06-25 ...更多 | 2022-12-22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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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7)粤03民终1218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深圳市金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0-26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浙0103民初01781-1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新华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金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88000 | 准许原告浙江新华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000元,减半收取1000元,由原告浙江新华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负担,余款1000元退还原告浙江新华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更多 | 2016-05-19 |
3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4)粤高法民申字第2309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再审申请人深圳市金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4-12-09 |
4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4)深中法劳终字第131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上诉人深圳市金大纸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6-05 |
5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3)深龙法平民初字第725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大纸品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35555.04 | 一、原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5459.04元。
二、原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0月3日期间的工资共计3957.12元。
三、原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垫付的购买文具用品费用96元。
四、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入职协议》和《电话补助申请书》原件。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付款义务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3-12-30 |
6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2)深中法劳初字第318号 | 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人深圳市金大纸品有限公司撤回申请。
本案申请费人民币400元,减半收取为200元,由申请人深圳市金大纸品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2-09-21 |
7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2)深中法劳初字第318号 | 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人深圳市金大纸品有限公司撤回申请。本案申请费人民币400元,减半收取为200元,由申请人深圳市金大纸品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2-09-21 |
8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2)深中法劳初字第318号 | 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人深圳市金大纸品有限公司撤回申请。本案申请费人民币400元,减半收取为200元,由申请人深圳市金大纸品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2-09-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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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浙0103民初01781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新华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金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2016-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