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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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200 | (2024)皖0881执941号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2024-03-07 |
2 | 504633 | (2023)皖0881执4912号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2023-12-21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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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皖0881执保235号 | 其他 | - | 520000 | 一、冻结被保全人H某某、X某某、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2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财产发生转移的风险由申请保全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8-22 |
2 | 合同纠纷 | (2022)皖0881执1653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07-07 |
3 | 合同纠纷 | (2022)皖0881民初206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60元,减半收取计208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28 |
4 | 其他 | (2021)皖0881执4306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4-24 |
5 | 其他 | (2022)皖0881执异12号 | 其他 | - | -- | 中止查封“桐城市”的执行行为;待回购方付清全部回购款、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代建商业用房移交手续后再行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2-22 |
6 | 合同纠纷 | (2021)皖0881民初6442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H某某 被告: 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N某某、H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782元,减半收取6391元,由原告N某某、H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1-17 |
7 | 合同纠纷 | (2021)皖0881民初5211号 | 原告 | 原告: 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H某某 | 157913.57 | 一、解除原告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C某某、H某某之间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804739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附录;
二、被告C某某、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协助原告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三、被告C某某、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代付款32736.92元、违约金125176.65元,合计157913.57元(原告可从已收取的首付款中扣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146元,减半收取计6073元,由被告C某某、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15 |
8 | 合同纠纷 | (2021)皖0881民初3822号 | 原告 | 原告: 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 | 2305472 | 一、解除原告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Q某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编号:201805451,备案号:S133ef4d11218,备案时间:2018年8月13日,房籍号:023*-*-*-*00),被告Q某某协助办理撤销合同备案及抵押登记手续。
二、被告Q某某支付原告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862023.59元、违约金45486元(自2020年8月13日起至本案诉讼之日2021年6月29日止计321日以代偿款862023.5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合计907509.59元,此款从被告Q某某已付购房款1152736元中抵付。
三、限原告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解除案涉合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五日内返还被告Q某某剩余购房款245226.41元。
四、驳回原告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24元,减半收取2412元,由被告Q某某负担(案件受理费2412元系碧诚公司预交,由Q某某负担,碧诚公司在返还上述购房款时一并结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08 |
9 | 其他 | (2021)皖0881民初4571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赛福特施工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山西赛福特施工设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桐城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计6900元,由原告山西赛福特施工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9-24 |
10 | 合同纠纷 | (2021)皖0881民初3284号 | 被告 | - | -- | 一、准许原告(反诉被告)C某某、H某某应撤诉;
二、准许被告(反诉原告)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4834元减半收取计2417元,由原告C某某、H某某应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729元,由反诉原告桐城市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7-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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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皖0881民初5827号 | 其他 | -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2023-11-03 | |
2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皖0881民初5689号 | 其他 | -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2023-10-30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皖0881民初4030号 | 其他 | -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2023-08-15 | |
4 | 破产撤销权纠纷 | (2023)皖0811民初235号 | 其他 | -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23-07-05 | |
5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3)皖0881民初3339号 | 其他 | -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2023-07-05 | |
6 | 破产撤销权纠纷 | (2023)皖0811民初235号 | 其他 | -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23-06-16 | |
7 | 破产撤销权纠纷 | (2023)皖0811民初235号 | 其他 | -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23-06-13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皖0881民初1875号 | 其他 | -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2023-05-17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皖0881民初1875号 | 其他 | -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10 | 破产撤销权纠纷 | (2023)皖0811民初235号 | 其他 | -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23-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