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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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06月26日12时31分,当事人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CH199重型仓栅式货车运载牛饲料从海丰县城到陆丰,经汕尾-揭阳交界处超限运输监测点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9.575吨,限重18吨,超限1.575吨,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 500 |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7-14 | 粤汕交罚202300312号 | |
2 | 2023年06月07日12时3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王一超、李加龙等在浮宫镇一比疆路段对车牌号为闽E-88901、赣C-09K2挂货车进行检查。经现场调查:该车赣C-09K2挂将原核准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加装加固车厢改为重型厢式半挂车,当事人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执法人员为了防止相关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现将对闽E-88901、赣C-09K2挂货车采取证据登记保存的行政措施。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更多 |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8000 | 漳州市龙海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2023-06-07 | 闽漳龙交执2023罚字第362号 | |
3 |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罚款2000元 | 2000 |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2-17 | 闽龙漳交执2023罚字第19号 | |
4 | 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属于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 |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5-11 | 闽泉南交执〔2021〕罚字第976号 | |
5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可解体 | 罚款400元 | 400 | 古田县交通运输局 | 2020-08-24 | 闽宁古交执〔2020〕立字第64号 | |
6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运载可解体物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元。 ...更多 | 500 | 省交通执法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一中队 | 2018-06-19 | 闽漳一一高交执〔2018〕罚字第21079号 | |
7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运载可解体物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元。 ...更多 | 500 | 省交通执法总队莆田高速公路支队三中队 | 2018-06-01 | 闽莆三高交执〔2018〕罚字第2242号 | |
8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运载可解体物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元。 ...更多 | 500 | 省交通执法总队莆田高速公路支队三中队 | 2018-05-28 | 闽莆三高交执〔2018〕罚字第2233号 | |
9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运载可解体物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元。 ...更多 | 500 | 省交通执法总队莆田高速公路支队六中队 | 2018-04-19 | 闽莆六高交执〔2018〕罚字第2281号 | |
10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运载可解体物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元。 ...更多 | 500 | 省交通执法总队莆田高速公路支队六中队 | 2018-02-05 | 闽莆六高交执〔2018〕罚字第212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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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内登记字﹝2017﹞第11312521号 | 设立通知书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汽车租赁服务,货车及汽车零配件销售,货物仓储、装卸服务,货运物流信息服务,二手车信息服务,代办车辆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7-01-16 | 2099-12-31 |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高安国税 许变更准字〔2017〕第162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高安市国家税务局 | |
3 | (高安龙潭税)许变准字﹝2021﹞第(258)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2021-05-2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高安市税务局 | |
4 | 高安国税 许变准字 〔2017〕 第249 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 | 2099-12-31 | 高安市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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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黔0327民初244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C某某,R某某,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中心支公司 | 3108.1 | 一、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W某某人民币3108.10元;
二、驳回W某某其余诉讼请求。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负担。该款W某某已预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在兑现本案时一并支付给W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0-08-05 |
2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19)赣0983执213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13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闽0303民初356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Z某某 | 50880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L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合计127039.14元;
二、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2元,减半收取计536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负担450元,L某某负担8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5 |
4 | 其他 | (2019)赣0983民初3621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91440 | 一、限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46520元给原告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并以44920元本金为基数,按月息一分,从2019年4月12日起计息至还清全部该款项时为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29元,由被告W某某承担1043元,原告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承担68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4×××0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支行。如逾期不交纳,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07-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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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庭传票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Z某某 |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2 | 送达公告 | -- | Z某某 | 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4-02-07 | |
3 | 送达公告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3-10-13 | |
4 | 裁判文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修水县鑫盛达货运有限公司,W某某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22-10-27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修水县鑫盛达货运有限公司,W某某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22-08-04 | |
6 | 送达公告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C某某 | 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1-04-15 | |
7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0-10-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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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赣09民终1193号 | 上诉人 | - |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12 | |
2 | -- | (2024)赣09民终1193号 | 上诉人 | - |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3 | -- | (2024)赣0983民初1296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4-03-11 | |
4 | -- | (2023)赣0983民事诉前调9895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 被告: K某某 |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3-11-06 | |
5 | -- | (2023)赣0983民初6677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3-10-24 | |
6 | -- | (2023)赣0983民初6369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3-10-17 | |
7 | -- | (2023)赣0983民初4629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 |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8 | -- | (2023)赣0983民初4629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 |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9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0983民初7956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2-12-19 | |
10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高安市易得汽运有限公司,W某某,修水县鑫盛达货运有限公司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22-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