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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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6月22日县应急管理局对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已过期)。 ...更多 | 给予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2万元(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12000 | 芦山县应急管理局 | 2021-07-05 | 芦应急管罚〔2021〕1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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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1826执57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25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826民初856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牌头宝利针织厂,Z某某 | 219272.96 | 一、被告Z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欠货款219272.96元,并支付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39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2-26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川1826民初95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芦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01-20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826民初856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牌头宝利针织厂,Z某某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19-12-02 |
5 | 劳动争议 | (2019)川1826民初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8070.7 | 一、被告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H某某工伤赔偿金168070.70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2-2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川1826执52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10 |
7 | 其他 | (2018)川1826执52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10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川1826民初621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阳市宏益针织有限公司,虞红磊 | 251934.85 | 一、被告东阳市宏益针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0660.55元、货款利息71274.30元;
二、被告Y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义务,被告Y某某履行本案支付义务后,有权对被告东阳市宏益针织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33元,由被告东阳市宏益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15 |
9 | 劳动争议 | (2018)川1826民初1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470.42 | 一、被告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P某某因工致残的各项损失共计90470.42元;
二、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义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P某某已预交,被告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给原告P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21 |
10 | 合同纠纷 | (2017)川民再271号 | 被申请人 | - | -- | 维持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雅民终字第977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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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诸暨市牌头宝利针织厂、Z某某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2020-03-10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诸暨市牌头宝利针织厂、Z某某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2019-12-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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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826民初856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诸暨市牌头宝利针织厂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2020-02-26 | |
2 | 其他 | (2018)川1826民初621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阳市宏益针织有限公司,Y某某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2018-08-14 | |
3 | 其他 | (2018)川1826民初1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2018-02-28 | |
4 | 劳动争议 | (2016)川18民终387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