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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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涉嫌使用未检验特种设备案 |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2、罚款79000元(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上缴国库。 ...更多 | 79000 | 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1-06 | 新市监处罚〔2022〕ZF401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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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982执2271号 | 申请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重庆鑫景园科技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保险现金价值、网络资金等财产;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重庆鑫景园科技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重庆鑫景园科技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责令被执行人重庆鑫景园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3-05-19 |
2 | -- | (2023)鲁0982执2272号 | 申请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保险现金价值、网络资金等财产;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四、责令被执行人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3-05-19 |
3 | -- | (2023)鲁0982民初3436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晟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马俊水,L某某,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马朋,Z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 | 9940000 | 一、被告山东晟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4万元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
二、原告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晟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的抵押物(详见登记证明编号为1*-*-*-*3085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就上述第一项中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L某某、L某某、L某某、M某某、马俊水、马朋、Z某某、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中款项就第二项中抵押物不能优先受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L某某、L某某、L某某、M某某、马俊水、马朋、Z某某、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晟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69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晟浩玻璃纤维有限公司、L某某、马俊水、L某某、马朋、Z某某、L某某、M某某、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4-27 |
4 | -- | (2023)鲁0982民初3435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马朋,Z某某,X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 | 1948000 | 一、被告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4.8万元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
二、原告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质押物(详见登记证明编号为1*-*-*-*8299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就上述第一项中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马朋、Z某某、X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对上述第一项中款项就第二项中质押物不能优先受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马朋、Z某某、X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16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马朋、Z某某、X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4-26 |
5 | -- | (2023)鲁0982执保1064号 | 申请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保险现金价值、网络资金等财产;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四、责令被执行人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3-02-28 |
6 | 合同纠纷 | (2022)鲁0982执1903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马朋、Z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李天强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保险现金价值、网络资金等财产;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马朋、Z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李天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马朋、Z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李天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责令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马朋、Z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李天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2-05-12 |
7 | 其他 | (2022)鲁0982执18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保险现金价值、网络资金等财产;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责令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2-05-09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0982执860号 | 申请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泰安市泰山区瑞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保险现金价值、网络资金等财产;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泰安市泰山区瑞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泰安市泰山区瑞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责令被执行人泰安市泰山区瑞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2-02-22 |
9 | 合同纠纷 | (2021)鲁0982执5284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晟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保险现金价值、网络资金等财产;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东晟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山东晟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责令被执行人山东晟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1-11-26 |
10 | 合同纠纷 | (2021)鲁0982执5279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山东钰非凡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保险现金价值、网络资金等财产;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山东钰非凡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山东钰非凡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责令被执行人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山东钰非凡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1-11-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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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鑫景园科技有限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鑫景园科技有限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1-08-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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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顺达志远窗饰有限责任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2-04-25 | |
2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新泰市财达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F某某,M某某,Z某某,W某某,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M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L某某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2-04-19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新泰市财达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F某某,M某某,Z某某,W某某,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M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L某某,M某某,L某某,L某某,M某某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2-04-19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顺达志远窗饰有限责任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2-03-03 | |
5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普杨窗饰有限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1-12-0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鑫景园科技有限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7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雄业窗饰有限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1-11-16 | |
8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万生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1-11-03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临沂天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1-04-09 | |
10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