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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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201166737307885 | 营业执照 |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8-04-28 | 2099-12-31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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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津03行终91号 | 第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Q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2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川06民初131号 | 被告 | 原告: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案由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18-09-27 |
3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5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415760 | 一、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本金207880元;
二、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20788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计息标准,2018年1月2日至实际给付日的逾期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98元,减半收取2249元,保全费1559元,由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3-30 |
4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7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314400 | 一、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本金157200元;
二、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15720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计息标准,2018年1月2日至实际给付日的逾期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24元,减半收取1762元,保全费1306元,由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30 |
5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3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7307840 | 一、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本金3653920元;
二、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365392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计息标准,2015年1月15日至实际给付日的逾期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388元,减半收取2019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30 |
6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8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8400 | 一、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本金129200元;
二、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12920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计息标准,2018年1月2日至实际给付日的逾期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64元,减半收取1482元,保全费1166元,由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30 |
7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6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810000 | 一、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本金405000元;
二、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40500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计息标准,2018年1月2日至实际给付日的逾期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56元,减半收取3728元,保全费2545元,由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30 |
8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4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11748000 | 一、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本金5874000元;
二、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587400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计息标准,2015年7月25日至实际给付日的逾期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788元,减半收取2889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3-30 |
9 | 合同纠纷 | (2016)津0116民初82744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威泰数控立车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326483 | 一、被告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武汉威泰数控立车有限公司货款326000元,并自2016年3月2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赔偿原告逾期付款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武汉威泰数控立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80元,减半收取为3690元,由被告负担3207元,原告自担48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1-22 |
10 | 合同纠纷 | (2016)津02民初41号 | 被告 | 原告: 中捷机床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35903400 | 准许原告中捷机床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1317元,减半收取110658.5元,由原告中捷机床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2-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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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20)苏0282民初862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华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0-11-03 | |
2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19)甘09民初97号 | 被告 | 原告: 东方电气(酒泉)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3-3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3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3-23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3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3-23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3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1-25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023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1-25 | |
8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威泰数控立车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功能区审判区 | 2016-11-14 | |
9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威泰数控立车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功能区审判区 | 2016-11-07 | |
10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威泰数控立车有限公司 被告: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功能区审判区 | 2016-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