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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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赣0791民初1663号 | 被告 | - | 460467 | 一、解除被告赣州华坚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与被告赣州正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被告赣州正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主动完成搬迁;
三、驳回反诉原告赣州正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07元,反诉费17500元,合计25707元,由原告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赣州华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4000元,由被告赣州正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2170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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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0)赣07民初119号 | 原告 | 原告: 赣州正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赣州华坚国际鞋城有限公司,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0 | |
2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0)赣07民初119号 | 原告 | 原告: 赣州正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赣州华坚国际鞋城有限公司,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