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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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对单位处罚款¥104685元(大写:壹拾万肆仟陆佰捌拾伍元整)。 | 104685 | 兰山区综合执法局 | 2022-07-07 | 兰综执行处字〔2022〕LS-008号 | |
2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限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5434.6平方米钢结构棚,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306600元的百分之十罚款计人民币530660元 ...更多 | 530660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04-28 | 临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1047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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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0)临兰执字第686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02-14 |
2 | 合同纠纷 | (2021)鲁1302民初14773号 | 被告 |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被告: X某某,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21607.48 | 一、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借款本金315607.48元,并支付利息、复利、罚息(截至2021年3月21日,利息1163.61元、罚息0.03元、复利7.23元;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双方订立的《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二、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费6000元;
三、被告X某某如果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有权对被告X某某抵押的位于兰山区华强领秀城商住小区B区5号楼1-2803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为鲁(2017)临沂市不动产证明第0××7号)在不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行使抵押权,对该不动产进行拍卖、变卖,从所得的价款中对本判决第一、二项所确定的债权及案件受理费优先受偿;
四、被告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和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向被告X某某追偿的权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26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04 |
3 | 合同纠纷 | (2021)鲁1302民初303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临沂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 2021-06-30 |
4 | 合同纠纷 | (2021)鲁1302执48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1-06-21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鲁1302民初921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10-19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鲁1311民初3794号 | 被告 | 原告: 临沂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2200 | 准许原告临沂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283元及保全费4902元由原告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12-30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鲁1311财保435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876516.6 | 解除对被申请人临沂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76516.6元及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冻结。 ...更多 | 2016-12-30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鲁1311财保435号 | 被申请人 | - | 876516.6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临沂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76516.6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得转移被查封或扣押财产,不得对被查封或扣押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害财产保全的其他行为。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冻结或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或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或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 ...更多 | 2016-11-17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鲁1311民初3794号 | 被申请人 | - | 876516.6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76516.6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在查封财产期间,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害财产保全的其他行为。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冻结或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或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或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
被保全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或查封、扣押。 ...更多 | 2016-11-17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临兰商初字第664号 | 被告 | 原告: 临沂市源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被告: 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69900 | 准许原告临沂市源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499元,减半收取4750元、保全费3370元,共计8120元,均由原告临沂市源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4-05-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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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被告: L某某,Z某某,Z某某,L某某,L某某,X某某,Z某某,Z某某,临沂宝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2023-10-08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2)鲁1302民初22262号 | 原告 | 原告: 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W某某,S某某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2022-11-29 | |
3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2021)鲁1302民初1114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强仓储物流园分公司,临沂华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7-01 | |
4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1)鲁1302民初303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临沂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