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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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湘0822民初1569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界三木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桑植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张家界三木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11.44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张家界三木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1-24 |
2 | 其他 | (2020)湘08民申24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0-08-17 |
3 | 其他 | (2018)湘0822民初1505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桑植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1675363.5 | 一、被告桑植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原告T某某支付租金1654680元及租金逾期利息20683.5元,共计1675363.5元。
二、驳回原告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142元,减半收取10071元,由被告桑植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7 |
4 | 其他 | (2018)湘08民终860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11-15 |
5 | 其他 | (2018)湘0822民初405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6000000 | 驳回原告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3800元,由原告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25 |
6 | 其他 | (2018)湘0822执保33号 | 其他 | - | -- | -- | 2018-05-25 |
7 | 其他 | (2018)湘0822民初405号 | 被申请人 | - | 22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银行账户资金2200000元,期限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2日;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8-05-22 |
8 | 其他 | (2016)湘0822民初497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6000000 | 一、原告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第三人湖南裕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的《土地监管三方协议》有效;
二、驳回原告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3800元,由原告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0-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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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湘0822民初1505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桑植县人民法院 | 2018-12-13 | |
2 | 合同纠纷 | (2018)湘0822民初405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桑植县人民法院 | 2018-06-19 | |
3 | 合同纠纷 | (2016)湘0822民初497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桑植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桑植县人民法院 | 2016-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