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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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308462930 | 22308462930 | 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A座31层;法定代表人:赵宏伟;成立日期:1989-05-25 ...更多 | 2023-06-21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深房许字(2024)龙岗005号 | 深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批准博文雅苑预售许可。 | 2024-03-22 | 2099-12-31 |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
3 | 28-202300468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同意核发博文雅苑的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市政类)(建设工程开路口审批)(LG-2023-0094) ...更多 | 2023-08-10 | 2024-08-10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 |
4 | 28-202300238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LG-2023-0055号) | 2023-04-20 | 2023-04-20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 |
5 | 深交许(龙岗)﹝2024﹞251号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 | 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一、占道挖掘宝龙大道(距锦龙一路约111米处)西侧人行道开设临时机动车出入口,工程内容:拆除人行道、绿化带,硬化水泥路面及地下管线保护等,全长约 24米,占挖宽度10米,路口宽度为6米,转弯半径为9米,坐标X=2511285.425,Y=532220.831。 二、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深圳市龙岗区占用挖掘道路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等相关标准及经交警部门核准的交通疏解方案要求采取围挡作业;临时路口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机动车出入口开设技术指引》及交警部门要求设置出入口交通标志标线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届满,须自行封闭临时路口,严格按照提交的道路图纸恢复路面及相关设施。 ...更多 | 2024-04-22 | 2024-12-22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6 | 2023-1363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2023-08-31 | 2099-12-31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7 | 深交许(光明)﹝2024﹞175号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 | 一、准予你单位负责实施的光明区新湖街道项目A650-0385地块因主体结构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出需要,在光辉大道(华裕路-华夏路)南侧开设1处临时车行出入口,路口宽度7米,转弯半径8米,与最近华夏路交叉口间距102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为:(X=2519438.828,Y=492365.446)。许可时限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8月8日止。二、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公交GM240289号)落实交通疏解方案:1、严格按审定的时间、范围、路段施工作业,严禁早、晚高峰时间施工;2、按审定方案规范设置路口及安全防护、预警、人行非机动车指引、围闭施工区域、亮证施工,占机动车道施工端头位放置爆闪灯、防撞沙桶、围挡水马务必注水;3、路口按规范施划人行横道线及安装示警桩、道口标等设施;4、路口人行、非机动车道应满足无障碍要求;5、确保行人、非机动车慢行系统连贯,足宽2米;6、现场派专人指挥疏导(三指挥);7、施工完毕及时恢复路面正常交通。三、加强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路口通行安全。四、加强路口路面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交通设施的日常管养及维修,确保临时路口的通行安全。五、许可范围仅为现状道路红线范围,不包含拟建、待建道路涉及的新空间,涉及征地拆迁或涉及非市交通运输局管养但承担市政公共交通功能的道路需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六、在施工期间要严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持路面清洁,按规范设置安全标志,保障行人、车辆安全。占用道路进行围挡施工作业时,应预留安全的人、车通行空间,慢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七、施工期间按规范要求设置占道施工公示牌、占用挖掘道路视频监控及交通疏解告示牌。八、严格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深建质安〔2017〕264号)及相关要求建设施工围挡。同时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施工围挡外立面应刊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通稿。九、加强道路恢复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标准》执行,沥青面层应整车道恢复,避免道路出现下沉、积水等现象。完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聘请具备相应道路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按照不低于该段道路原有技术标准恢复损坏的道路及交通管理设施,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和光明交警大队检查验收。十、建设单位在开工前需充分做好周边居民和沿街商铺的项目公示、解释和舆情风险评估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做出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路政许可证件。 ...更多 | 2024-05-08 | 2024-08-08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8 | 0000201 | 0000201 | 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A座31层;法定代表人:赵宏伟;成立日期:1989-05-25 ...更多 | 1989-05-24 | 2049-05-25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LHGM20230091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2023-08-23 | 2024-08-22 |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10 | 深龙岗水保备案﹝2023﹞1号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经核,申请资料齐备,我局接受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 | 2023-01-06 | 2099-12-31 |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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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湘03执13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华南国仲深裁(2013)128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在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应在法院查封、冻结财产到期前一个月书面申请本院续行查封、冻结,逾期未申请则自行承担财产失控的风险。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20 |
2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民终27017号 | 上诉人 | - | 45050.5 | 一、撤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3民初6394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深圳市车易通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深圳好快帮代办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垫付的车辆购置税及滞纳金43600.5元;
三、上诉人深圳市车易通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深圳好快帮代办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代办车辆上牌等服务费1400元;
四、上诉人深圳市车易通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深圳好快帮代办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公告费600元;
五、驳回被上诉人深圳好快帮代办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4元(被上诉人好快帮公司已预交1188元),由一审法院退回594元,上诉人车易通达公司负担500元,被上诉人好快帮公司负担94元,上诉人车易通达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被上诉人好快帮公司。振业公司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940元,由被上诉人好快帮公司负担,此款振业公司已预缴,被上诉人好快帮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振业公司。上诉人车易通达公司上诉费50元,由上诉人车易通达公司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30 |
3 | 其他 | (2021)粤03执恢445号 | 申请人 | - | --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L某某所有财产的控制措施;
二、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5703号裁决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4-06 |
4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民终18885号 | 第三人 | - | 197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4240元,由上诉人H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17 |
5 | 仲裁程序案件 | (2020)粤03民特85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L某某请求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570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0元,由L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12-02 |
6 | 其他 | (2020)粤03执231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0〕中国贸仲(深)裁字第0027号裁决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9-02 |
7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03民初6394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好快帮代办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车易通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46188.5 | 一、被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车易通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深圳好快帮代办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垫付的车辆购置税及滞纳金43600.5元;
二、被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车易通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深圳好快帮代办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代办车辆上牌等服务费用1400元;
三、被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车易通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深圳好快帮代办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公告费600元;
四、驳回原告深圳好快帮代办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4元,原告已预交1188元,由本院退回594元。被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车易通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500元,原告负担94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9 |
8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19)粤03民初555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博盛佳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824523.74 | 一、确认原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博盛佳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破产债权,包括:租金人民币3033008.74元、利息损失(2017年10月至12月利息损失,以人民币155830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10月11日起计至2018年8月22日止;2018年1月1日至1月26日利息损失,以人民币1474705.7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1月11日起计至2018年8月22日止)、房屋空置损失人民币7033212元及违约金人民币1758303元;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7123.90元,由原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90000元;被告深圳市博盛佳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17123.90元。原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人民币117123.9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市博盛佳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通知本院申报案件受理费债权人民币117123.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03 |
9 | 其他 | (2020)粤03执262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0-07-14 |
10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03民初228号 | 第三人 | 原告: 在(2019)深国仲裁5703号仲裁裁决中所负的义务 | 197015.67 | 一、被告H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承担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9)深国仲裁5703号《裁决书》所规定的原告L某某的义务,即向第三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下列费用:1.支付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22日的租金32395.06元;2.支付滞纳金5477.54元(滞纳金暂计至2019年9月9日,之后的滞纳金支付以租金32395.06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六点五自2019年9月10日起计算至全部租金清偿之日止);3.支付逾期返还房屋赔偿金87609.07元;4.支付搬迁费4215元;5.支付仓储费12967元;6.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32572元;7.支付仲裁费用21780元;
二、驳回被告H某某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4240元,保全费1505.07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原告L某某已向本院预交本诉受理费4240元,保全费1505.07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H某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本诉受理费4240元,保全费1505.07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案反诉受理费3650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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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3-06-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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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304民初37140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业翠海花园第六届业主委员会 被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2 | -- | (2023)粤0305民初22283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3-11-22 |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粤0303民初28726号 | 其他 | 原告: 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C某某 被告: 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3-29 |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粤0303民初28726号 | 第三人 | 原告: 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C某某 被告: 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1-25 | |
5 | 行政受理 | (2021)粤0308行初2825号 | 其他 | -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2022-01-18 |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粤0303民初30787号 | 第三人 | 原告: 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1-14 | |
7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粤0303民初28726号 | 第三人 | 原告: 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C某某 被告: 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12-28 | |
8 | 行政受理 | (2021)粤0308行初2825号 | 其他 | -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2021-12-20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粤0307民初19244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富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琛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10 | 追偿权纠纷 | (2021)粤0304民初17847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振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