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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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新4003民初371号 | 被告 | - | 4842.42 | 一、原告(反诉被告)新疆亨贵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奎屯市分公司签订的《链路业务合作协议》及《链路业务补充协议》于2022年5月7日解除;
二、原告(反诉被告)新疆亨贵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奎屯市分公司支付链路费用4494.6元;
三、原告(反诉被告)新疆亨贵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奎屯市分公司支付违约金347.82元;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奎屯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新疆亨贵能源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反诉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奎屯市分公司已预交),由反诉被告新疆亨贵能源有限公司负担50元,反诉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奎屯市分公司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5-29 |
2 | -- | (2023)新40民终54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496元,由上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23 |
3 | -- | (2023)兵07执4号之三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5-16 |
4 | 其他 | (2023)新40民终544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2022)新4003民初1783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4-11 |
5 | -- | (2022)兵07执10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19 |
6 | 合同纠纷 | (2022)新4003民初89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X某某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已免交 | 2022-08-03 |
7 | 其他 | (2022)新4003财保116号 | 申请人 | - | 1009460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新疆华辰永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价值100946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04-25 |
8 | 合同纠纷 | (2021)新4003民初188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X某某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7146元(原告X某某已预交),由原告X某某负担3573元,依规定退还原告X某某3573元 ...更多 | 2022-03-18 |
9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2021)新40知民初38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 852204.24 | 一、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及培训服务费用416400元;
二、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违约金19404.24元,自2019年8月20日至服务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4164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计算;
三、驳回原告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13.20元,由原告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76.14元,由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负担7837.0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2 |
10 | 其他 | (2021)新民辖终2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8-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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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保证合同纠纷 | 乌鲁木齐天河星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2015-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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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新4003民初245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2023-11-16 | |
2 | 合同纠纷 | (2023)新4003民初1354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2023-06-16 | |
3 | 合同纠纷 | (2023)新4003民初1354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2023-06-16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新40民终545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2023-05-10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新4003民初89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2022-07-29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新4003民初89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2022-07-29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305民初2352号 | 其他 | -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3-30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兵07民终430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04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新4003民初188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2022-01-26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新4003民初188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2022-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