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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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碎料车间和铣床车间均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更多 | 罚款:0.0049万元 | 49 |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 2019-11-26 | 深宝应急罚当〔2019〕D3079号 | |
2 | -- | 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50000 | 深圳市宝安区安监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8-01-02 | (深宝)安监罚〔2018〕2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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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16年年度报告 | 2017-07-22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局 | 已补报并公示2016年年度报告 | 2017-09-06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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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9)粤0306民初37291号 | 被告 | 原告: O某某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奕飞源塑胶模具厂 | 2382.52 | 一、确认原告O某某与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海奕飞源塑胶模具厂在2010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海奕飞源塑胶模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O某某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5日的未休年休假工资2382.52元;
三、驳回原告O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元,由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海奕飞源塑胶模具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113民初406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新力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奕飞源塑胶模具厂 | 22400 | 准许原告广州市新力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360元,由原告广州市新力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4-22 |
3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06执17970、17971号 | 被执行人 | - |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03民终1898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申请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03民终1898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更多 | 2017-04-20 |
4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06执17972、17973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17-04-20 |
5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06执17970、17971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17-04-20 |
6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06执17970、17971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17-04-20 |
7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06执17972、17973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17-04-20 |
8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06民初469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 | 55971.53 | 一、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1247.53元;
二、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2013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日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1680元;
三、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律师费3044元;
五、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元,由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14 |
9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06民初469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 | 22221 | 一、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0256元;
二、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12月1日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373元;
三、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律师费1592元;
五、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元,由被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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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民终18983号 | 其他 | - |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1-09 | |
2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民终18984号 | 其他 | - |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1-09 | |
3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06民初469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6-05-23 | |
4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06民初469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奕飞源塑胶模具厂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6-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