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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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公司投资的终南山寨(居)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952.6亩,围绕“三区一村”进行建设。其中“一村”指佬林民俗文化村,占地面积约116.67亩,“三区”为入口服务区,占地49.15亩,康养服务区,占地约189.78亩,生态山居片区,占地约549.23亩。此外,居民安置区,占地面积约47.7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3000平米。该项目于2015年8月开始建设,至今已建设107户居民安置区房屋、民俗文化村2条、跨河桥梁已建成1座,其余功能区尚未开工建设,你公司至今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更多 | 壹拾贰万元(120000.00)元 | 120000 | 柞水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6-07 | 柞环罚〔2017〕9号 | |
2 | 你公司投资的终南山寨(居)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952.6亩,围绕“三区一村”进行建设。其中“一村”指佬林民俗文化村,占地面积约116.67亩,“三区”为入口服务区,占地49.15亩,康养服务区,占地约189.78亩,生态山居片区,占地约549.23亩。此外,居民安置区,占地面积约47.7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3000平米。该项且于2015年8月开始建设,至今已建设107户居民安置区房屋、民俗文化村2条、跨河桥梁已建成1座,其余功能区尚未开工建设,你公司至今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更多 | 现责令你厂立即停止建设,未取得环评报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 -- | 柞水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5-19 | 柞环责改字〔2017〕2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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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陕1026民初937号 | 原告 | 原告: 陕西金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准许原告陕西金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元,减半收取计65元,由原告陕西金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8-31 |
2 | 其他 | (2021)陕1026行审10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柞水县自然资源局柞自然资监字(2020)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项内容:责令被执行人陕西金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8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柞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2-07 |
3 | 其他 | (2020)陕1026行审90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许申请执行人柞水县自然资源局撤回要求强制执行2019年12月15日作出的柞自然资监字(2019)101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一项内容的申请 ...更多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