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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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 2018-10-24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1-05-17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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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鲁0112民初5263号 | 被告 | 原告: R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R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6-07 |
2 | 合同纠纷 | (2021)鲁0112民初3370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驳回D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D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08 |
3 | 合同纠纷 | (2020)鲁0112民初994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D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658.58 | 一、限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Z某某、D某某税款829.29元(含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
二、限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Z某某、D某某利息:以28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549.29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Z某某、D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07 |
4 | 合同纠纷 | (2020)鲁0112民初449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715 | 一、限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Y某某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共计5990元。
二、限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税费利息:以5715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本息。
案件受理费241元,由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5元,Y某某负担21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17 |
5 | 合同纠纷 | (2020)鲁0112民初4497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414.38 | 一、限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D某某税款5207.19元。
二、限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D某某税费利息:以5207.19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D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本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17 |
6 | 合同纠纷 | (2020)鲁0112民初449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一、限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L某某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共计6585.14元。
二、限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L某某税费利息:以6585.14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本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17 |
7 | 合同纠纷 | (2020)鲁0112民初204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7098.11 | 一、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Z某某税款6818.11元(13636.22元×50%),并赔偿Z某某利息损失(以6818.11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Z某某不动产登记费280元,并赔偿Z某某利息损失(以28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4-27 |
8 | 合同纠纷 | (2020)鲁0112民初2050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645.89 | 一、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G某某税款5365.89元(10731.78元×50%),并赔偿G某某利息损失(以5365.89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G某某不动产登记费280元,并赔偿G某某利息损失(以28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4-27 |
9 | 合同纠纷 | (2020)鲁0112民初205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6670.65 | 一、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S某某税款6395.65元(12791.29元×50%),并赔偿S某某利息损失(以6395.65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S某某不动产登记费275元,并赔偿S某某利息损失(以275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4-27 |
10 | 合同纠纷 | (2020)鲁0112民初205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6025.6 | 一、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Z某某税款6025.6元(12051.20元×50%),并赔偿Z某某利息损失(以6025.6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4-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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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鲁0113民初3371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碧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2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R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6-01 | |
3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1)鲁0112民初3370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4-07 | |
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Z某某 被告: 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2-03 | |
5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4-13 | |
6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5-30 | |
7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和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