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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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公司登记 | 许可经营项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活动房、架子床的加工、安装、租赁、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更多 | 2014-05-12 | 2099-12-31 | 西咸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
2 | 西咸沣东国税许准〔2016〕10374号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的行政许可 ...更多 | 2016-12-0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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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陕0116执2633号 | 其他 | - | -- | -- | 2022-11-30 |
2 | 合同纠纷 | (2022)陕0116执263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时,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1-16 |
3 | 合同纠纷 | (2021)陕0116民初13077号 | 被告 | 原告: 汉中创力建筑工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得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 | 57906 | 一、本判决生效十日内被告西安得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汉中创力建筑工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押金12527元,并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以12527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档LPR标准的四倍,从2021年3月15日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本判决生效十日内被告西安得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汉中创力建筑工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押金16426元,并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以1642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档LPR标准的四倍,从2021年1月2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8元,此款原告汉中创力建筑工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西安得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18 |
4 | 合同纠纷 | (2019)陕0116民初11690号 | 原告 | 原告: 西安得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鹏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西安得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撤回对陕西鹏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 | 2019-09-10 |
5 | 合同纠纷 | (2019)陕0116民初2429号 | 原告 | 原告: 西安得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准许原告西安得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625元,原告西安得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812.50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19-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