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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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9-07-12 |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 ...更多 | 2020-04-24 |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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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8)鄂0281民初4072号 | 原告 | 原告: 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6190 | 一、被告大冶市还地桥镇鑫盛废旧PET回收再生加工厂于2019年2月3日前将承租的位于大冶市还地桥镇马石办事处157号18间房屋(包含被告建设硬化的场地、道路、围院及大门)腾退返还给原告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扣除被告大冶市还地桥镇鑫盛废旧PET回收再生加工厂应支付给原告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及违约金16190元,原告再一次性补偿被告房屋维修、道路硬化、围院建设等费用共计100000元,定于2019年2月3日前支付给被告;
二、原告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负担(该费用原告垫付,被告已支付原告)。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1-31 |
2 | 合同纠纷 | (2018)鄂0281执190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鄂0281执1903号案的执行。
该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失效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2-24 |
3 | 合同纠纷 | (2017)鄂0281民初4905号 | 原告 | 原告: 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黄鹏 | 8905 | 一、被告大冶市还地桥镇鑫盛废旧PET回收再生加工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金及违约金8905元;
二、驳回原告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250元,减半收取125元,由原告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00元,被告被告大冶市还地桥镇鑫盛废旧PET回收再生加工厂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0元,款汇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团城山支行;账号:17×××18。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8-02-11 |
4 | 合同纠纷 | (2017)鄂0281民初2567号 | 原告 | 原告: 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19520 | 准许原告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44元,由原告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7-08-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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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黄石临空园区管理有限公司,H某某,大冶市还地桥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大冶市还地桥镇人民政府,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大冶支公司,黄石空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2-01-20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黄石临空园区管理有限公司,H某某,大冶市还地桥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大冶市还地桥镇人民政府,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大冶支公司,黄石空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2-01-10 | |
3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鄂0281民初4072号 | 原告 | 原告: 大冶市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大冶市还地桥镇鑫盛废旧PET回收再生加工厂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19-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