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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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1-04-19 | 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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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琼0108民初2606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海建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被告: 保定市中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8600 | 被告保定市中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海建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泵送费合计88595元,并按每日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自2015年4月8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88595元为基数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15元,公告费1560元,由被告保定市中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7-09-03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3)龙民二初字第330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海建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被告: 保定市中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030889 | 准许原告海南海建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4078元减半收取7039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3-06-0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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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保定市中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2017-05-28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保定市中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2016-12-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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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琼0108民初3754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海建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被告: 保定市中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2017-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