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汇文职业学校

正常 华中民营企业
张永善
524305006639730817
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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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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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2019年7月17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到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举报移送电话。当天上午10时5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校食堂检查,发现该食堂正在出售干辣椒段土豆炒肉、干辣椒段豆角炒芹菜,而用以加工制做该菜品的原材料辣椒段已经霉变。
...更多
其他
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余下的霉变的干辣椒段。
50000
市食药监局
2019-08-12
邵市监案字〔2019〕106号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侵权责任纠纷
(2019)湘0503民初1840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邵阳市汇文职业学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中心支公司
40296.97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T某某39970.17元。 被告邵阳市汇文职业学校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T某某326.8元。 三、驳回原告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1元,由原告负担241元,被告邵阳市汇文职业技术学校负担1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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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2020)湘05民终825号
被上诉人
-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5
2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2019)湘0503民初1840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邵阳市汇文职业学校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2019-09-2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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