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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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津0118民初848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1-01-15 |
2 | 劳动争议 | (2017)津01民终691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北京铁路局天津货运中心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9-06 |
3 | 劳动争议 | (2017)津0105民初2210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铁路局天津货运中心 被告: M某某 | 92681.57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原告北京铁路局天津货运中心一次性支付被告M某某工伤医疗费91421.57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原告北京铁路局天津货运中心一次性支付被告M某某住院伙食补助费1260元(30元/天×42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北京铁路局天津货运中心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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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津0105民初6607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22-09-15 | |
2 |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1-19 | |
3 |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1-19 | |
4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北京铁路局天津货运中心 被告: M某某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8-31 | |
5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北京铁路局天津货运中心 被告: M某某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17-05-05 | |
6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2015)北民初字第4721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15-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