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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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9月15日上午,我单位执法人员石狮市狮城大道八中路段对驾驶员周国富驾驶的闽C52577(闽C514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该车运载集装箱,集装箱内装着大米,从石狮石湖码头欲前往晋江五里工业园卸货,途经该路段,该趟次运费由公司与客户进行结算。经调查,驾驶员周国富已取得货运从业资格证,闽C52577(闽C5142挂)均已配发道路运输证,闽C5142挂的所有人为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闽C5142挂挂车的车辆类型为重型自卸半挂车,该车的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 |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 2023-09-15 | 闽泉狮交执〔2023〕罚字第371号 | |
2 | 2023年9月15日上午,我单位执法人员石狮市狮城大道八中路段对驾驶员周国富驾驶的闽C52577﹝闽C514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该车运载集装箱,集装箱内装着大米,从石狮石湖码头欲前往晋江五里工业园卸货,途经该路段,该趟次运费由公司与客户进行结算。经调查,驾驶员周国富已取得货运从业资格证,闽C52577﹝闽C5142挂﹞均已配发道路运输证,闽C5142挂的所有人为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闽C5142挂挂车的车辆类型为重型自卸半挂车,该车的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 | 石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2023-09-15 | 闽泉狮交执2023罚字第371号 | |
3 | 违法从事运输业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 |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 2020-12-02 | 闽泉狮交执〔2020〕罚字第55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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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狮运管货许﹝2022﹞27号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决定准予你﹝单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补﹝换﹞发的申请。依法从事下列活动: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更多 | 2026-09-27 | 2026-09-27 |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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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81执833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的执行。
在终结执行程序后,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随时请求法院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23 |
2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81执481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的执行。
在终结执行程序后,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随时请求法院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20 |
3 | 保险纠纷 | (2020)闽0521民初332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公司 被告: G某某,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11680 | 准许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2元,减半收取计46元,由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7-27 |
4 | 合同纠纷 | (2020)闽0581民初1840号 | 被告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被告: 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施宣髜,L某某,C某某 | 4257988.08 | 一、被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付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借款本金4257988.08元及自2019年8月12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有关规定计算的罚息、复利(罚息、复利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并应扣除被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自2019年8月12日起已支付的罚息、复利)。
二、如被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债务,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有权对被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共217辆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被告S某某、L某某、C某某应对被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S某某、L某某、C某某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1340元减半收取20670元,由被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S某某、L某某、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18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闽05民终1985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4-03 |
6 | 其他 | (2017)闽0582民初6177号 | 被告 | 原告: 泉州欧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 | 147600 | 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泉州欧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货款1476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0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1803元,由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06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闽0122民初438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C某某,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114775.1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应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Z某某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项102029.86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被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应继续赔偿原告Z某某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12745.24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10元,减半收取计605元,由Z某某负担93元,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负担51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0-25 |
8 | 其他 | (2017)闽05民辖终214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9-27 |
9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6)闽0582民初5411号 | 原告 | 原告: 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晋江市灵源鸿顺轮胎经营部 | 109600 | 准许原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492元,依法减半收取1246元,由原告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11-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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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被告: L某某,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C某某,S某某 | 石狮市人民法院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20-06-09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被告: 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S某某,L某某,C某某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20-06-0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闽0581民初624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19-11-29 | |
4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18)闽0581民初5923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公司 被告: 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M某某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18-11-23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被告: L某某,凯鹏(福建)物流有限公司,C某某,S某某 | 石狮市人民法院石狮市人民法院 | 19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