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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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26日13时55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351国道)金华方向K21+00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13240 |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 2024-04-09 | 衢路政罚20241099 | |
2 | 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左右,我单位执法人员陈鹰、薛金旗在福清渔溪卸载点门口发现:当事人刘族军驾驶黄牌赣CAW129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拽赣C36Y9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拉载石子从红山石子厂往涵江三江口参加道路运输,经执法人员检查,该车拉载的石子已经超出挡板高度但未打开篷布,属未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经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左右,刘族军驾驶黄牌赣CAW129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拽赣C36Y9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拉载石子,黄牌赣C36Y9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02009序号一般情节规定的规定,当事人违法情节属于一般程度,拟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2.并拟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 | 福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2024-04-08 | 闽榕融交执2024罚字第234号 | |
3 | 2024年1月4日8时30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林志军、余剑群在石庭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检查时,发现黄色赣C-36Y9挂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更多 |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8000 |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 2024-01-05 | 闽莆涵交执2024罚字第13号 | |
4 | 2024年1月4日5时44分,驾驶员刘族军驾驶车号赣C-AW129的6轴运载石子从福清运往莆田,经过涵江区江口镇桥尾G228线K4701+650m上行车辆路面动态检测点时,被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赣C-AW129车货总质量限值49吨,实际车货总质量70.74吨,超限21.74吨,超限率为44.37%,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陆仟叁佰元 | 6300 |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 2024-01-05 | 闽莆涵交执2024罚字第11号 | |
5 | 2023年06月11日08时31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351国道)金华方向K21+00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肆拾元整 | 10340 |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 2023-12-25 | 衢路政罚〔2023〕10350 | |
6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6月11日08时31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351国道)金华方向K21+00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10340 |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 2023-12-25 | 衢路政罚202310350 | |
7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26日05时43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351国道)金华方向K21+00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14290 |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 2023-11-02 | 衢路政罚202310300 | |
8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21日09时10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金华市婺城区S313省道栅川村路段检查时发现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柒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柒拾元整。 | 3570 |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8-21 | 金路政罚202321496 | |
9 | 2023年08月21日09时10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金华市婺城区S313省道栅川村路段检查时发现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 ...更多 |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三仟伍佰柒拾元整 | 3570 |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8-21 | 金路政罚〔2023〕21496 | |
10 | 2023年08月14日14时20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5省道K141+80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更多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5000 |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8-14 | 杭运政罚〔2023〕763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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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安税)许准字〔2018〕第(38)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高安市税务局 | |
2 | (高安国税)许变准字〔2018〕第(676)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 | 2099-12-31 | 高安市国家税务局 | |
3 | (高)内登记字﹝2017﹞第13327062号 | 设立通知书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汽车租赁服务,货物信息服务,货运代理服务,汽车美容服务,二手车信息服务,货物包装、搬运、装卸、仓储服务,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批发与零售,代办车辆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7-07-21 | 2099-12-31 |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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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赣0921民初87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T某某,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公司 | 179112.72 |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H某某支付理赔款179112.72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93元,由原告H某某承担712.59元,由被告T某某承担3780.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493元,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预交受理费汇至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0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逾期未交纳,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义务人在本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在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上述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递交申请执行书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证据或线索材料 ...更多 | 2021-08-17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赣0123民初803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Y某某,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230020.3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P某某74280.2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P某某95988.66元;
三、原告P某某在收到上述款项后返还被告Y某某59751.44元;
四、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汇至户名:安义县人民法院,账号:79×××66,开户行:江西银行安义支行营业部。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43元(已减半收取),鉴定费2600元,共计4143元(原告P某某已交),由被告Y某某承担,与上述判决三一并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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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781民诉前调43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L某某,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Y某某 | 兰溪市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浙0781民诉前调43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L某某,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 兰溪市人民法院 | 2023-11-15 | |
3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3)浙0703民初240号 | 被告 | 原告: 金华市金东区悦轩电器商行 被告: H某某,D某某,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3-02-14 | |
4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22)津0319民初23757号 | 其他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3-01-19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赣0983民初11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江西一二零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3-01-10 | |
6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22)津0319民初23757号 | 其他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3-01-10 | |
7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22)津0319民初23757号 | 其他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2-12-28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浙0781民初420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W某某,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 | 兰溪市人民法院 | 2022-12-14 | |
9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22)津0319民初23757号 | 其他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2-12-05 | |
10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2)赣0983民初4265号 | 原告 | 原告: 高安市辉昂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 2022-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