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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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广州安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玉龙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万华北街16号202房(自主申报)
20**年*月,当事人广州安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在核准住所从事经营活动,被本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020年04月22日,本局对当事人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行为立案调查。
“主要违法事实”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
证据二:
证据三:
对此,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所指向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更多 | -- | -- | 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20-06-12 | 穗海市监批吊处字〔2020〕1816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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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更多 | 2019-11-06 |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2020-06-12 |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