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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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查不合格资质 | 责令限期整改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5-09 | --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 | 责令补办手续,不予行政处罚 | -- | 仪征市城管局 | 2022-06-23 | 仪城管不罚〔2022〕89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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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ZSP003﹞登字﹝2023﹞第03020066号 | 登字 | 登字 | 2005-05-11 | 2099-12-31 |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 |
2 | 用字第321081202200006号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2022-04-15 | 2025-04-15 |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 | 用字第321081202200014号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刘集镇富民路南延项目 | 2022-09-02 | 2025-09-02 |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4 | 扬建城﹝2021﹞60号 | JS100000FC-XK-0006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021-06-28 | 2026-06-28 |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3210812024GG001046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仪征市工农路管网综合工程(二期) | 2024-02-01 | 2025-01-31 |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扬环审批﹝2020﹞03-65号 | 关于对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仪扬河滨江段生态岸线保护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工农路南延跨仪扬河大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农路南延跨仪扬河大桥,项目位于仪征市真州镇,北起扬子西路,南至规划道路三,整体呈北-南走向,建设道路总长度约1000m,路面总面积27661m2。 ...更多 | 2020-05-26 | 2099-12-31 |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 |
7 | 其他—许可 | 行政许可决定 | 仪扬河滨江段生态岸线保护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工农路南延跨仪扬河大桥)【桥梁工程】 | 2022-10-24 | 2099-12-31 |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仪水许﹝2022﹞49号 | 关于准予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仪扬河滨江段生态岸线保护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准予仪扬河滨江段生态岸线保护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工农路南延跨仪扬河大桥)水土保持方案 | 2022-09-30 | 2025-09-29 | 仪征市水利局 | |
9 | 仪建规许字﹝2023﹞第169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仪征市工农路管网综合工程(一期) | 2023-06-28 | 2024-06-27 |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0 | (3210XZSP017)登字﹝2023﹞第08250020号 | 登字 | 登字 | 2005-05-11 | 2099-12-31 |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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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苏1081民初5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扬州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仪征河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95201.7 | 一、被告扬州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95201.7元;二、被告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仪征河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42元,依法减半收取621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183元,被告扬州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仪征河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438元;被告应负担的部分原告已垫付,由被告扬州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仪征河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Z某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1-30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苏1081民初34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4-2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1081民初384号-1 | 被告 | 原告: 仪征市华瑞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仪征市华瑞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仪征市华瑞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4-30 |
4 | 合同纠纷 | (2016)苏10民终924-1号 | 被上诉人 | - | 46190.67 | 一、撤销(2015)仪民初字第1184号民事判决及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仪征市文化馆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仪征市新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46190.67元以及逾期未给付的违约金(以15396.89元为本金,自2012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15396.89元为本金,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15396.89元为本金,自2014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仪征市新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294元,由仪征市新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294元,仪征市文化馆负担1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294元,由仪征市新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294元,仪征市文化馆负担1000元(一、二审诉讼费仪征市新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缴纳,仪征市文化馆对其负担部分,应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仪征市新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6-20 |
5 | 合同纠纷 | (2016)苏10民终924-2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仪征市文化馆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5-23 |
6 | 其他 | (2015)仪民初字第00533号 | 被告 | 原告: 仪征市新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仪征市天盛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仪征市文化馆 | -- | 准许原告仪征市新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 294元,依法减半收取2 647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5-06-04 |
7 | 合同纠纷 | (2014)仪新民初字第043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仪征市天盛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4-04-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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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1081民初1576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舜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仪征市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2 | -- | (2023)苏1081民初302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仪征市人民法院 | 2023-10-23 | |
3 | 恢复原状纠纷 | (2023)苏1081民初302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L某某,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仪征市人民法院 | 2023-06-08 | |
4 | 恢复原状纠纷 | (2023)苏1081民初302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L某某,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仪征市人民法院 | 2023-06-08 | |
5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2)苏1081民初5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扬州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仪征河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仪征市人民法院 | 2022-11-17 | |
6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2)苏1081民初5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扬州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仪征河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仪征市人民法院 | 2022-11-17 | |
7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2)苏1081民初3935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L某某 被告: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仪征市人民法院 | 2022-10-09 | |
8 | 水利行政管理(水利);行政撤销 | (2020)苏1003行初535号 | 其他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扬州市水利局,江苏省水利厅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1)六商初字第00712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金路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仪征市天盛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1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