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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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0302执148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0-30 |
2 | 其他 | (2021)辽03民终3830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18)辽0302民初1250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10-13 |
3 | 合同纠纷 | (2021)辽0302民初4163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市鑫汇泉物贸有限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王巍 | 8711031.83 | 一、鞍山市鑫汇泉物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的贷款本金8711031.83元及利息(利息包括期内利息、复利、罚息,暂计算至2020年11月21日为1367504.49元,之后利息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方式,从2020年11月22日计算至全部债务偿还完毕之日止);
二、W某某、远东钢铁公司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驳回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罚息。
案件受理费82272元,由鞍山市鑫汇泉物贸有限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3 |
4 | 合同纠纷 | (2020)辽民终726号 | 被上诉人 | - | 26545589.87 | 一、维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03民初7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二、撤销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03民初78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03民初7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内容为: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借款本金2650万元、借款期限内欠息45589.87元,以及借款逾期后产生的罚息和复利(自2016年7月4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本案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付);
四、驳回中信银行鞍山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9811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3111元,由由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M某某、W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566元,由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M某某、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28 |
5 | 合同纠纷 | (2018)辽0311民初450号 | 被告 | 原告: 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森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某某,W某某,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999059.71 | 一、被告森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99059.71元及利息。利息给付时间及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2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利息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标准计付;
被告S某某、W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森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给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驳回原告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的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193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森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某某、W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7 |
6 | 合同纠纷 | (2018)辽03民辖终14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11-21 |
7 | 合同纠纷 | (2016)辽03民初37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天力精密带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金山钢构彩板工程有限公司,王东来,Z某某 | -- | -- | 2018-04-20 |
8 | 合同纠纷 | (2016)辽03民初36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天力精密带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来,Z某某 | -- | -- | 2018-04-20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辽03民辖终4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4-12 |
10 | 合同纠纷 | (2016)辽0321民初712号 | 被告 | 原告: 辽宁台安金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天力精密带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6007571 | 驳回原告辽宁台安金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3853元免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1-1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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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M某某、W某某、S某某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6-23 | |
2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借款合同纠纷 | 海城市恒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M某某、S某某、W某某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5 | |
3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M某某、S某某、W某某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25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M某某、S某某、W某某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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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票据纠纷 | (2022)辽0302民初330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天力精密带钢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W某某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2022-11-10 | |
2 | 票据纠纷 | (2021)辽03民终3830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28 | |
3 | 票据纠纷 | (2021)辽03民终3837号 | 被上诉人 | - |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23 | |
4 | 票据纠纷 | (2021)辽03民终3837号 | 被上诉人 | - |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23 | |
5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3民初164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有限公司,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辽宁鸿象管材科技有限公司,Z某某,J某某,辽宁鸿象模板有限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03 | |
6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3民初108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中远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海城东格镁业有限公司,海城市金藏矿业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0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302民初4163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市鑫汇泉物贸有限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2021-07-05 | |
8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8)辽03民初78号 | 被告 |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被告: 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M某某,S某某,W某某 |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1-11 | |
9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被告: 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M某某,W某某,S某某,海城市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1-11 | |
10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6)辽03民初37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辽宁远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金刚钢构彩板工程有限公司,鞍山天力精密带钢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