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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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6-06-16 |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9-08-06 |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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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109190808410738553 | 330109190808410738553 | 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8-08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330000190812810979377 | (杭萧税) 许准字 〔2 | 关于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票限额审批 | 2019-08-1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
3 | 330000190812310980015 | (杭萧税) 许准字 〔2 | 关于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票限额审批 | 2019-08-1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
4 | 330000190812510983925 | (杭萧税) 许准字 〔2 | 关于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票限额审批 | 2019-08-1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
5 | 330000190812210978926 | (杭萧税) 许准字 〔2 | 关于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票限额审批 | 2019-08-1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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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浙0110执69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4-30 |
2 | 合同纠纷 | (2018)浙0110民初1690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万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汪席升 | 321378.89 | 一、被告杭州万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代收款220000元。
二、被告杭州万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利息损失11378.89元及自2017年10月27日至代收款归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22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被告杭州万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货款损失90000元。
四、被告W某某对上述第一、二、三、四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262元,由原告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79元;由被告杭州万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负担608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三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15 |
3 | 其他 | (2017)浙0109执8904号 | 其他 | - | -- | -- | 2018-03-23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109执890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15 |
5 | 其他 | (2017)浙06民终447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12-29 |
6 | 合同纠纷 | (2017)浙0681民初15778号 | 原告 | - | -- | -- | 2017-11-17 |
7 | 其他 | (2017)浙0681民初5756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绿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313400 | 驳回原告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01元,减半收取3000.50元,由原告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0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109民初3614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5000 | 杭州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价款1450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00元,由杭州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1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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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杭州万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W某某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10-0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委托合同纠纷 | W某某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03-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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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托合同纠纷 | (2018)浙0110民初1690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万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W某某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06-15 | |
2 | 委托合同纠纷 | (2018)浙0110民初1690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万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W某某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03-0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109民初3614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冠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