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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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504执1266号 | 申请人 | - | -- | 一、终结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1504民初1528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被执行人A某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凭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再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3-2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504民初1528号 | 原告 | 原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A某某 | 801550 | 一、被告A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801550元;
二、被告A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迟延付款利息(以801550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16元,减半收取5908元,由被告A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0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1504执64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9)皖1504执6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20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1504执649号 | 其他 | - | -- | -- | 2019-10-31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1504民初595号 | 原告 | 原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 | 109830 | 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模板款109830元及其利息,利息自2019年4月24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模板款付清之日止;
驳回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98元,减半收取计1249元,由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17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1504执恢2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2017)皖1504民初51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如发现被执行人C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凭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再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6-14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1504民初544号 | 原告 | 原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F某某,N某某 | 610540 | 一、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10540元及利息(自2019年4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上述货款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50元,由原告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990元,由被告F某某负担82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13 |
8 | 其他 | (2019)皖0421执230号 | 其他 | - | -- | -- | 2019-03-13 |
9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皖0421执230号之一 | 其他 | - | -- | -- | 2019-03-13 |
10 | 其他 | (2019)皖1504执85号 | 其他 | - | -- | -- | 2019-02-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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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F某某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 2019-07-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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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湘0111民初16912号 | 原告 | 原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X某某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皖1504民初2211号 | 原告 | 原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南京祥御鸿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 2022-12-2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皖1504民初2211号 | 其他 | -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 2022-12-2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1504民初595号 | 原告 | 原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 2019-06-12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1504民初544号 | 原告 | 原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F某某,N某某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 2019-05-10 | |
6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X某某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06 |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8)皖04民终797号 | 上诉人 | -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29 | |
8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7)皖0421民初3414号 | 被告 | 原告: 淮南市锅炉厂 被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2018-03-20 | |
9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7)皖0421民初3414号 | 被告 | 原告: 淮南市锅炉厂 被告: 叶集区金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2017-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