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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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粤01民辖终179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11-20 |
2 | 合同纠纷 | (2021)粤01民终5284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广州羊城科技专修学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8-09 |
3 | 其他 | (2020)粤01民终21596号 | 上诉人 | - | 2676500 | 一、撤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4民初4873号民事判决;
二、广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机械学校)到房管部门办理将广州市东山区(现为越秀区)xxx路xx号xxxx房、xxx路xx号xxxx房、xxx路xx号xxxx房过户登记至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机械学校)名下的手续,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此负有协助义务;由广州铁路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中的所需费用。
一审案件受理费28212元,由广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8212元,由广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23 |
4 | 合同纠纷 | (2020)粤0111民初4954号 | 第三人 | 原告: 广州市凰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羊城科技专修学院 | -- | 一、被告广州羊城科技专修学院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原告广州市凰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腾空返还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XXX路XXXX号(原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XXXX大道XXXXX号)的场地,第三人广州羊城职业技术学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有协助被告广州羊城科技专修学院交还前述场地的义务;
二、驳回原告广州市凰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广州市凰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00元,被告广州羊城科技专修学院负担100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项内容在判决生效后即视为执行通知,违反本项通知的,人民法院在权利人申请执行立案或移送执行后,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对相关义务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2-16 |
5 | 其他 | (2020)粤0104民初4873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铁路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广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 | 2676500 | 驳回原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机械学校)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8212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7-13 |
6 | 其他 | (2020)粤0114民初4887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广州精贯通大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29150 | 准许原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88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担 ...更多 | 2020-05-15 |
7 | 其他 | (2019)粤0111民初9292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朝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122920 | 准许原告广州朝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58.4元,由原告广州朝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4-25 |
8 | 其他 | (2019)粤0111民初929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5768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42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 2019-04-2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粤0114民初5975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广州冠通机械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 731452 | 一、被告广州冠通机械设备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支付场地使用费731452元及其利息(利息以731452元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3月2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40.5元,由原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担117.1元,被告广州冠通机械设备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1423.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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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州冠通机械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18-12-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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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14民诉前调439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家家福冻品批发行 被告: 广东华辉膳食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L某某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8-20 | |
2 | -- | (2024)粤0114民诉前调439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家家福冻品批发行 被告: 广东华辉膳食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L某某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8-20 | |
3 | -- | (2024)粤0114民诉前调439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家家福冻品批发行 被告: 广东华辉膳食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L某某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8-20 | |
4 | -- | (2024)粤0192民初6864号 | 被告 | -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2024-06-04 | |
5 | -- | (2024)粤0192民初6864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琦琦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2024-06-04 | |
6 | -- | (2024)粤01民终11443号 | 被告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7 | -- | (2024)粤01民终11443号 | 被告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8 | -- | (2024)粤01民终11443号 | 被告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9 | -- | (2024)粤0192民初65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机械学校)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2024-04-22 | |
10 | -- | (2024)粤0192民初65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机械学校)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2024-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