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天市监处字〔2021〕天河号当事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093785002A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第15层01-11单元(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崔东林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人力资源外包;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教育咨询服务;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零售;软件开发;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广告业;查阅: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人才培训;人才租赁;人才择业咨询指导;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引进;流动人才人事档案及相关的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根据投诉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24日和2021年4月9日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第15层01-11单元的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义务,存在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为进一步查清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4月9日立案调查。经查明:阳敏2020年7月20日与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入户(引进人才)代理服务协议书》和缴纳16800元的,阳敏于2021年2月2日向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交《退费申请单》申请退费8400元并经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审核;阳敏的退费申请单上有“申请办理退费手续需在29个工作日后,以银行卡转账方式汇款至申请人银行账号”的说明内容。2021年6月9日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才为阳敏办理退款转账,阳敏的退款已超过约定的29个工作日后15日68日。覃伟清是2019年6月29日到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了解其入户广州服务的信息,当日签订《广州入户(引进人才)代理服务协议书》后缴款15800元,覃伟清于2020年3月3日向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退款,经过协商她于2021年3月3日向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退费申请单并签订了解除协议,申请退费11060元;覃伟清的退费申请单上有“申请办理退费手续需在35个工作日后,以银行卡转账方式汇款至申请人银行账号”的说明内容;2021年6月9日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才为覃伟清办理退款转账,覃伟清的退款已超过约定的35个工作日后15日33日。当事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义务,存在故意拖延的情形。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证据一:2021年3月24日的现场笔录和现场照片。证据二:阳敏和覃伟清的投诉工单,阳敏提交的《说明书》,对覃伟清的《询问笔录》,证明消费者对当事人存在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存在故意拖延的情形。证据三:阳敏的《广州入户(人才引进)代理服务协议书》和《退费申请单》。证据四:覃伟清广州入户(人才引进)代理服务协议书》、《退费申请单》和《合同终止协议书》。证据五: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据六: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据七: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证据八:对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出的要求其改正超期退款行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据九: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阳敏和覃伟清办理退款转账的转账单。当事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处罚如下:一、责令立即停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二、罚款250000元。当事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财政指定银行 ...更多 | 16800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9-27 | 穗天市监处字〔2021〕544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119479 | (2024)粤0106执8990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粤01民终1636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0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9-06 |
2 | -- | (2023)粤01民终1040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91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3 | -- | (2023)粤01民终1041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36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4 | -- | (2023)粤01民终1038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20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5 | -- | (2023)粤01民终1038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36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6 | -- | (2023)粤01民终1041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94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7 | -- | (2023)粤01民终1040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20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8 | -- | (2023)粤01民终1041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36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9 | -- | (2023)粤01民终1040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36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10 | -- | (2023)粤01民终1039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36元,由上诉人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地方法院公告 | 服务合同纠纷 |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C某某、C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服务合同纠纷 |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10-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粤0106立3768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22 | |
2 | -- | (2024)粤0106立3767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22 | |
3 | -- | (2024)粤0106立5894号 | 被告 | 被告: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03 | |
4 | -- | (2024)粤0106立5886号 | 被告 | 被告: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03 | |
5 | -- | (2024)粤0106立5893号 | 被告 | 被告: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03 | |
6 | -- | (2024)粤0106立5885号 | 被告 | 被告: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03 | |
7 | -- | (2024)粤0106立5895号 | 被告 | 被告: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03 | |
8 | -- | (2024)粤0106立5883号 | 被告 | 被告: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02 | |
9 | -- | (2024)粤0106立588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02 | |
10 | -- | (2024)粤0106立5884号 | 被告 | 被告: 广州寄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