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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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公司登记 | 城市基础设施、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力工程、电力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城市水域垃圾清理、水污染治理;风景园林设计;环保设备、环保器材的研发、设计、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属表面处理的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中水回用处理;污水管网的运营、管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热力供应;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8-02-11 | 2099-12-31 |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分局 | |
2 | 市环航空批复〔2018〕68号 |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技术产业基地表面处理中心项目 | 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2018-10-19 | 2099-12-31 | 陕西省西安市航空基地生态环境局 | |
3 | ?J7910056097401? | 开户许可证 | 账户开立 | 2018-02-24 | 2099-12-31 | 中国人民银行高陵支行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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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陕0114民初219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H某某,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458644.49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H某某支付原告H某某工程款458644.49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58元,由原告负担1092元,H某某负担3766元。因原告已预交,H某某应于履行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376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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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陕0114民初219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H某某,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 2020-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