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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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灭火器压力不足 | 给予天津市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罚款伍仟元 | 5000 | 天津市蓟州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0-05-29 | 蓟(消)行罚决字〔2020〕0123号 | |
2 | 对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处罚 | 天津市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天津市蓟县明珠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 ...更多 | -- | 天津市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5-09-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