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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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青0203民初67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东市平安区益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互助土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海东市乐都区瑞丰投资有限公司,民和国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301580.89 | 一、被告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2299725.89元;
二、被告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利息(以工程款1984739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6日起至2023年3月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以工程款314986.89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自2023年3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三、驳回原告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99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1855元,由被告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7-18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青0221民初815号 | 原告 | 原告: 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融兴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 2230039.79 | 一、被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融兴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530219.44元。
二、被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融兴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利息699820.35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24640元,减半收取计12320元,由被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融兴综合市场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10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青0221民初815号 | 原告 | 原告: 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融兴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 2230039.79 | 一、被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融兴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530219.44元。
二、被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融兴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利息699820.35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24640元,减半收取计12320元,由被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融兴综合市场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1-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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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M某某;M某某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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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青0203民初67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7-03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青0221民初815号 | 原告 | 原告: 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融兴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2018-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