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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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光福镇建光福镇调压计量站高压燃气管道新建工程项目,存在以下问题:实测长183米管道处与对应审批图纸产生位置偏移。 ...更多 | 1.限期改正(按规定程序申请规划许可)。2.处违法部分建设工程造价231886.62元×10%,合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壹佰捌拾捌元陆角陆分贰厘。 ...更多 | --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07-07 | 苏资规吴罚字〔2023〕7号 | |
2 |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光福镇建光福镇调压计量站高压燃气管道新建工程项目,存在以下问题:实测长183米管道处与对应审批图纸产生位置偏移。 ...更多 | 1. 限期改正(按规定程序申请规划许可)。2. 处违法部分建设工程造价231886.62元×10%,合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壹佰捌拾捌元陆角陆分贰厘。 ...更多 | --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07-07 | 苏资规吴罚字20237号 | |
3 |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予以罚款1000.00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更多 | 1000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8-23 | 苏交道罚字〔2022〕1260号 | |
4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第十四条 |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予以罚款1000.00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更多 | --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 | 2022-08-09 | 苏交道罚字〔2022〕1255号 | |
5 | 于2022年03月09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相城区元和街道众泾区三组一房屋内,储存14个YSP118型液化气钢瓶和38个YSP35.5型液化气钢瓶。 ...更多 |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22年03月09日,在相城区元和街道众泾社区中,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规定,其违法事实有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2.现场检查笔录:证明你单位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事实。3.现场照片:证明你单位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事实。4.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单位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事实。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为,责令罚款,处以罚款壹万玖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为:十五天,履行地点和方式:凭罚没收入专用缴款书到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更多 | 19900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6-09 | 苏住建罚字〔2022〕第66号 | |
6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6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07-16 | 苏建函建管〔2021〕336号 | |
7 |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 | 800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1-06-03 | 湖运政罚〔2021〕03477 | |
8 |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东环路28号相门后庄4号燃气管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中(合同价:50万元),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由苏州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20日擅自施工。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故予以立案。 ...更多 |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19年03月20日-2019年12月18日在东环路28号相门后庄4号燃气管道改造项目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擅自施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违法事实有调查笔录、照片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责令,处以罚款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为:十五天,履行地点和方式:凭罚没收入专用缴款书到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更多 | 6500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4-07 | 苏住建监罚字〔2019〕第254号 | |
9 | 见处罚结果 | 2017年05月10日09时15分,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小港高速口巡查时,发现苏E.30883普通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笔录,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叶坚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该车装载了丁烷运往北仑小港,该车驾驶员当场无法出示电子路单,上述行为属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更多 | 800 | 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7-05-12 | 甬运罚决字〔2017〕第3302003117000137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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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2016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5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更多 | 2016-07-06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补报了2015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已公示 | 2016-08-16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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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5000203﹞公司备案﹝2023﹞第01060001号 | 公司备案 | 公司备案 | 1997-01-09 | 2099-12-31 |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
2 | 用字第320506202300066号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项目位于吴中区越溪街道溪东路西侧、沪常高速北侧,为天然气管道6#阀室迁改项目,用地面积:195.9平方米 ...更多 | 2023-10-18 | 2026-10-18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 | 320508202200060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莲升路(广济北路-江天路)中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工程地点位于莲升路(广济北路-江天路)北侧机动车道。新建管道为de160的PE管,主管道长度138米,采用直埋开挖方式敷设,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注:该项目位于轨道4号线保护范围,已取得轨道公司意见。 ...更多 | 2022-12-01 | 2099-12-31 |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
4 | 苏环验[2016]36号 | -- |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n 你公司报来的在劳动西路1053号建设的燃气服务中心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和委托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收悉。经研究,作出以下验收意见:n一、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经验收组验收合格,同意正式使用。n二、姑苏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n附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服务中心大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 |
5 | 吴行审项河﹝2022﹞8号 |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 | 2022-12-24 | 2099-12-31 |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 |
6 | 16169 | -- | 在平齐路进行道路开挖100平方米 | -- | -- |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 |
7 | 吴城管﹝2023﹞第49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占道开挖 | 2023-02-16 | 2023-02-16 | 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 | |
8 | 2022年第106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8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更多 | 2022-08-10 | 2099-12-31 |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
9 | 【2015】第151号 | -- |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15年12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市区内占用绿地审批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
10 | 吴城管﹝2023﹞第725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占道开挖 | 2023-09-27 | 2023-09-27 | 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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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506民初9070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Z某某,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新区支公司 | 148947.66 | 一、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新区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G某某人民币148947.66元。
二、驳回原告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通过转账方式向原告G某某支付,请支付至其指定的以下账户,户名:G某某,账号:62×××54,开户行:苏州银行度假区支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589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2 |
2 | 其他 | (2018)苏0505民初697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苏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736 | 一、被告苏州苏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酬23736元。
二、驳回原告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或汇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2元,减半收取536元,由原告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86元,由被告苏州苏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50元。其中,原告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50元,本院予以退还,被告苏州苏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的250元缴纳至本院。拒不交纳诉讼费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9-01-28 |
3 | 合同纠纷 | (2017)苏0506民初828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刘军,C某某,苏州市蜀涪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3333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0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9-19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苏0508民初310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苏州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 24000 | 一、被告苏州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Y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9523.76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被告苏州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Y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8-07-20 |
5 | 其他 | (2017)苏0508执370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2-23 |
6 | 劳动争议 | (2017)苏05民终657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9-28 |
7 | 劳动争议 | (2017)苏0508民初2464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D某某 | 20020 | 一、原告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D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2016年4月11日解除,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原告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D某某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原告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须支付被告D某某生活费20020元。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62×××65。 ...更多 | 2017-06-08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507民初3750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苏州达克马丁五金有限公司 | 13539.3 | 被告苏州达克马丁五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价款人民币13539.3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69元,由被告苏州达克马丁五金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自愿垫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9-26 |
9 | 其他 | (2015)苏中民终字第03104号 | 被上诉人 | - | 2743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415元,由上诉人G某某、G某某、G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9-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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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苏州厚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0-02-1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苏州厚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11-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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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3)苏0507民初65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
2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3)苏0507民初65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3-22 | |
3 | 劳动争议 | (2022)苏0508民初86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2-03-04 | |
4 | 劳动争议 | (2022)苏0508民初86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2-03-04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506民初9070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Z某某,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21-11-17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506民初9070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Z某某,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21-11-17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506民初9070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Z某某,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21-10-27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506民初9070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Z某某,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21-10-27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苏05民终8734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1 | |
10 | 健康权纠纷 | (2021)苏05民终4996号 | 上诉人 | -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