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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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08580830229M | 营业执照 | 北京鑫裕富华科技有限公司 | 2011-08-17 | 2031-08-16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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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豫03民终3423号 | 被上诉人 | - | 459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185元,由上诉人河南普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18 |
2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2017)辽01民初284号 | 被告 | 原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鑫裕富华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269元,减半收取5134.5元,由原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9-2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豫0311民初2359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鑫裕富华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普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482000 | 一、判决生效后10日内,第三人Z某某返还原告北京鑫裕富华科技有限公司货款共计459000元。
二、被告河南普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530元,由被告河南普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Z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1-0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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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Z某某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3-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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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2022)京0108刑初841号 | 其他 |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2-11-16 | |
2 | -- | (2017)辽01民初284号 | 被告 | 原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鑫裕富华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6-09 | |
3 | 技术合同纠纷 | (2017)辽01民初284号 | 被告 | 原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鑫裕富华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19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