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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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冀09民终1361号 | 被上诉人 | - | 1292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3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09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902民初910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市诚勤通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 25000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沧州市诚勤通商贸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共计1293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12.5元,由原告沧州市诚勤通商贸有限公司承担102.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承担1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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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冀09民终1361号 | 被上诉人 | -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07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沧州市诚勤通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