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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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22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7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02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7-09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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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0-12-22 |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07 |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2 |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9 |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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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川0683民初2193号 | 被告 | 原告: 洪某 被告: 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某,梅某 | 13849 | 一、被告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M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H某某赔偿损失13849.00元;
二、驳回H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48.00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2234.00元,被告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M某某共同负担314.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4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湘0523执4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3-27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湘0523民初78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宋桂林 | 200000 | 一、被告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Y某某借款本金200000元。被告S某某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上述款项,被告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汇至本院的案款专户(户名:邵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渡口振羽广场支行,账号:43×××19),如逾期不履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364元,由被告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负担。受理费已由原告Y某某垫付2364元,被告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本院接收上诉状部门为立案庭),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0 |
4 | 合同纠纷 | (2015)宿豫执字第0001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宿豫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0日作出(2014)宿豫民初字第180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5-06-02 |
5 | 合同纠纷 | (2014)宿豫民初字第1800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中石化江苏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8696 | 一、被告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F某某工程款368696元及利息(自2014年10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中石化江苏油建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17元,由被告贵通公司负担(原告已预缴,被告在履行债务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7017元(至该院立案庭缴纳)。 ...更多 | 2014-11-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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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2022-04-10 | |
2 | 裁判文书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2022-03-13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2021-10-21 | |
4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S某某 | 邵阳县人民法院 | 2019-09-24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S某某 | 邵阳县人民法院 | 2019-05-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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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21)川0683民初2193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Z某某,M某某,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2022-01-24 | |
2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20)川0683民初103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M某某,Z某某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2020-10-26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湘0523民初78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S某某,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邵阳县人民法院 | 2019-08-15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湘0523民初78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S某某,无锡市贵通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邵阳县人民法院 | 2019-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