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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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9-01 | -- | |
2 | 被执行人 | -- | --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2022-07-23 | --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21)京0105行审607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4-24 | 〔2021〕京0105行审607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0-04-22 | 〔2020〕京0112执3445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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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3-09-01 |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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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冀1082执恢856号 | 2022-07-23 | (2020)冀1082民初8440号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京0105执14987号 | 2022-04-24 | (2021)京0105行审607号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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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0566464583X2 | 营业执照 |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07-07-05 | 2027-07-04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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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京0115民初2264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普科新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2524 |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普科新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252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02524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1日起按照年利率4.15%的标准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38元、公告费560元,均由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均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直接给付北京普科新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3-05-22 |
2 | 劳动争议 | (2022)京0112民初13828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73187.95 | 一、确认F某某与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年5月30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F某某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工资73187.95元;三、驳回F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具体数额以交费票据为准),由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41273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华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一、被告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宁波市华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二、被告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宁波市华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6月1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费(具体数额以正式票据为准),由被告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530元,由被告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3-29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京0117民初6212号 | 其他 | 原告: 北京普科新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丰信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北京普科新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12-13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3民终783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62元,由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5元(已交纳),由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负担2297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06 |
6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12执417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5-18 |
7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12执417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5-18 |
8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12执197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4-01 |
9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12执197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4-01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12民初20014号 | 原告 | - | 450688 | 一、确认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与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签订的《智慧黑板购销合同书》于2021年1月12日解除;
二、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给付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5.0智慧黑板货款333900元(已执行);
三、自2020年5月1日起,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按照171.78元/日的标准给付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3.0智慧黑板使用费,直至全部产品退还为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执行清;
四、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向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退还75寸(3.0)纳米智慧黑板5套、75寸(3.0)智慧黑板(含OPS)10套、70寸(3.0)智慧黑板(含OPS)5套、86寸(3.0)智慧黑板(含OPS)1套,所支出的运费由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产品退还至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住所地;
五、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于退还以上3.0产品时的10日前向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书面通知义务并告知退货的运输时间,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在确定的运输时间2日前完成对退还产品的拆除、包装,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应当对此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
六、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货款1061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执行清;
七、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违约金1061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执行清;
八、驳回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九、驳回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73元,由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501元(已交纳),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负担37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5400元,由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负担4083元(已交纳),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1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0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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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服务合同纠纷 | 丰信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丰信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8-29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3-06-04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3-03-30 | |
4 | 裁判文书 | 劳动争议 |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2-12-31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劳动争议 |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2-11-06 | |
6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2-04-24 | |
7 | 裁判文书 | 申请强制执行 |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4-24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2-01-31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承揽合同纠纷 |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2021-09-26 | |
10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吉林省紫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7-04-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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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京0112民初19133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联快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丰信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2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京0112民初19133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联快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丰信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3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北京普科新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3-05-1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鄂0103民初6207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义智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22-06-17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华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2-03-2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3民终7833号 | 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6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3民终7833号 | 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1 | |
8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0)京0112民初8880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携诚创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0-12-22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12民初2001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周口金言科贸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12民初16999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晶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