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粤0607民初4096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宏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742 | 准许原告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74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6-2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7执371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2)粤0607执371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10-0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7民初3962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54445 | 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021.50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7021.5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30%之标准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40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F某某负担371.96元,原告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0.04元。被告F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371.96元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原告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可于本判决生效后向本院申请退回371.9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14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881民初4758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安平建材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被告: 广东勤通鑫贸易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安徽安平建材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撤回对被告广东勤通鑫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8888元,减半收取计1944元,由原告安徽安平建材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0-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粤0607民初1085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蔚燃众企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高熠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607民初5299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清远市和弘机械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3-08-31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607民初5299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清远市和弘机械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3-08-21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607民初5299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清远市和弘机械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3-08-21 | |
5 | 其他 | (2022)粤0607民初3962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勤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2-06-13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7民初4754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勤通鑫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意东防腐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