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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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金婺挖掘字第2022002号 | 330702220329870435213 | 同意三为电力开挖朝真路 | 2022-03-29 | 2099-12-31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330751210308836845732 | 330751210308836845732 | 城市建设砍伐城市树木(非投资类) | 2021-03-24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3 | W21-17 | 330701211011870692730 | 挖掘道路 | 2021-10-11 | 2099-12-3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W2023-15 | 330751230411869763069 | 后山路、对家地街花岗岩294平方 | 2023-04-11 | 2099-12-31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 |
5 | 浙金婺园第2024001号 | 330702240104829868361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表 | 2024-01-04 | 2099-12-31 | 婺城区建设局 | |
6 | 330702200904664148934 | 330702200904664148934 |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09-04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7 | 330751210526896327879 | 330751210526896327879 | 城市建设砍伐城市树木(非投资类) | 2021-06-22 | 2099-12-31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 |
8 | 2022—040 | 330751220913863697295 | 同意施工 | 2022-11-07 | 2099-12-31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 |
9 | 2023—064 | 330751231222821652950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2023-12-28 | 2099-12-31 | 金华经开区建设局(市政园林处) | |
10 | 330702210316844510626 | 330702210316844510626 |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非投资类) | 2021-03-17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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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7执67号 | 其他 | - | -- | 终结(2024)浙07执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4-03-01 |
2 | -- | (2024)浙07执68号 | 其他 | - | -- | -- | 2024-02-19 |
3 | -- | (2023)浙0703执2409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3-12-15 |
4 | -- | (2023)浙0703执218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3)浙0703执2188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1-02 |
5 | 其他 | (2023)浙1002民初1384号 | 被告 | 原告: 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 | -- | 准许原告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791.50元(已减半,原告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交11583元),由原告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3-24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1002民初3207号 | 被告 | 原告: 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78394 | 一、被告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8394元及该款自2022年6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二、被告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中被告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清偿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84元(已减半),由原告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618元,被告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566元;保全费4804元,由原告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364元,被告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4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11-22 |
7 | 合同纠纷 | (2021)浙0702民初6767号 | 原告 | 原告: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 被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 104548.15 | 被告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工程款104548.1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16元,减半收取计2558元,由被告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30 |
8 | 其他 | (2021)浙0703民初1044号 | 原告 | 原告: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 被告: 浙江申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638227 | 一、被告浙江申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工程款638227元及违约金(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24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负担223元,由被告浙江申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101元(负有缴费义务的当事人须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诉讼费,逾期将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21 |
9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8)浙0702民初722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J某某 | 21150 | 一、被告J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劳务工资21150元,并赔偿延迟发放工资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从2018年6月4日开始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止)。
二、被告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4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J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3 |
10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8)浙0702民初722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J某某 | 6480 | 一、被告J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劳务工资6480元,并赔偿延迟发放工资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从2018年6月4日开始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止)。
二、被告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J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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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703民诉前调8294号 | 申请人 | -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2-05 | |
2 | -- | (2023)浙0703民诉前调8298号 | 申请人 | -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2-02 | |
3 | -- | (2023)浙0703民诉前调8295号 | 申请人 | -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4 | -- | (2023)浙0703民诉前调8297号 | 申请人 | -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5 | -- | (2023)浙0703民初4128号 | 原告 | 原告: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 被告: 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村股分经济合作社,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村民委员会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1-31 | |
6 | -- | (2023)浙0703民初4128号 | 原告 | 原告: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 被告: 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村股分经济合作社,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村民委员会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1-16 | |
7 | -- | (2023)浙0703民诉前调6578号 | 申请人 | -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3-12-01 | |
8 | -- | (2023)浙0703民诉前调6576号 | 申请人 | -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3-11-28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703民诉前调5263号 | 申请人 | -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703民诉前调4990号 | 原告 | 原告: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三为电力分公司 被告: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村民委员会,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村股分经济合作社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3-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