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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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晋09民终1068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准许上诉人M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上诉人M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8-10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晋0981民初30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原平市东兴石矿,L某某1 | 10000 | 驳回原告M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7 |
3 | 其他 | (2019)晋0981民初916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原平市东兴石矿 | 1088 | 一、被告原平市东兴石矿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M某某1088元。
二、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1元,由原告负担186元,被告原平市东兴石矿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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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晋0981民初48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原平市东兴石矿 | 原平市人民法院 | 2021-03-23 | |
2 | 恢复原状纠纷 | (2020)晋0981民初137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原平市东兴石矿,L某某 | 原平市人民法院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