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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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京AQ6737、京AS9571号车检测有效期为2019年12月,实际检测日期为2020年1月,检测日期超过规定检测周期未检测车辆且不足1个月,上述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测,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已构成未按照规定检测运输车辆。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更多 | 罚款 | -- | 大兴区交通局 | 2020-06-05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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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7791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资产管理分公司 被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M某某,L某某,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资产管理分公司撤回申请 | 2021-09-30 |
2 | 合同纠纷 | (2017)京0115民初2513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茗皓德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 | 73401.35 | 一、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北京茗皓德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3401.35元;
二、驳回北京茗皓德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7元,由北京茗皓德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72元(已交纳),由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负担163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鉴定费5000元,由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8-12-28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冀0229民初136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H某某,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公司 | 46900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H某某车辆损失32153元,并另赔偿公估费3572元,合计357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二、被告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H某某停运损失11175元、鉴定费500元,合计116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H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6元,由原告负担26元,由被告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990元,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05 |
4 | 劳动争议 | (2018)京0115执303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Y某某享有要求被执行人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Y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Y某某发现被执行人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7-20 |
5 | 劳动争议 | (2017)京02民终1125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26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京0115执713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北京昊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0-28 |
7 | 合同纠纷 | (2017)京0115民初526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京晨连发装卸服务中心 | 203989.32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北京京晨连发装卸服务中心给付原告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2016年6月7日至2017年1月23日租金166124.12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北京京晨连发装卸服务中心给付原告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违约金36894.6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北京京晨连发装卸服务中心按照每日970.6元的标准给付原告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24日至实际腾退之日的使用费;
四、驳回原告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76元,由原告原告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负担376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京晨连发装卸服务中心负担4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31 |
8 | 劳动争议 | (2017)京0115民初131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 A某某 | 60900 | 一、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A某某买断工龄款60900元;
二、驳回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19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冀1082民初680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 | 74920 | 原告L某某的各项合理损失共计人民币70000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在保险相应范围内赔偿,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支付的鉴定费5180元,由被告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赔偿,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付款方式:户名:L某某;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廊坊燕郊支行,账号:62×××65)。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73元,减半收取计836.50元,由被告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负担782元,由原告负担54.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02 |
10 | 其他 | (2010)大民初字第11235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市支公司 | 57877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市支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公司保险赔偿金五万七千八百七十七元三角二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六百二十三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市支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0-11-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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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L某某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6-29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怀来县佳鑫运输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17-10-26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怀来县佳鑫运输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17-06-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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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7791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资产管理分公司 被告: L某某,M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9-30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7791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资产管理分公司 被告: L某某,M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9-30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资产管理分公司 被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L某某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9-30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7791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资产管理分公司 被告: L某某,M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9-30 | |
5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1)冀0208民初2477号 | 其他 | -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2021-07-08 | |
6 | 其他 | (2020)粤0304清申21号 | 其他 | -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2-02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津0119民初38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H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公司 | 蓟州区人民法院 | 2018-01-19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津0119民初388号 | 其他 | - | 蓟州区人民法院 | 2018-01-19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津0119民初389号 | 其他 | - | 蓟州区人民法院 | 2018-01-19 |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津0119民初38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H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公司 | 蓟州区人民法院 | 2018-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