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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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控管理不到位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 400000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 | 2024-01-02 | 常金罚决字20238号 | |
2 | 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违规发放贷款、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案件信息 | 罚款125万元 | 1250000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2022-08-08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 | |
3 | 未按监管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 罚款50万元 | 500000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2020-12-30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21号 | |
4 | 信贷资产分类不准确 | 罚款30万元 | 300000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2020-12-30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22号 | |
5 | 员工行为排查不到位 | 罚款30万元 | 300000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2020-12-30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23号 | |
6 | 1.未按照收缴程序收缴假币;2.未按规定采集、存储人民币冠字号码;3.办理货币收付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4.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其经收税款;5.存在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行为;6.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7.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 ...更多 | 警告,并处6.1万元罚款 | 61000 | 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 | 2020-12-28 | 常银罚字〔2020〕第9号 | |
7 | 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 罚款30万元 | 300000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2020-06-15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3号 | |
8 | 担任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期间,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的行为负直接责任 | 警告 | --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2020-06-15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 | |
9 | 假币收缴登记薄不规范及对外支付残损人民币;账户管理不规范 | 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 20000 | 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 | 2019-02-18 | 常银罚字〔2019〕第7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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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湘0722民督35号 | 申请人 | - | 29745.91 | 被申请人朱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677.45元,支付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利息68.46元,并按年利率9.44%的标准继续支付自2023年9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申请费181元,由被申请人朱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10-24 |
2 | -- | (2023)湘0722民督36号 | 申请人 | - | 174470.15 | 被申请人陈某、蔡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元,支付截至2023年10月21日的利息24470.15元,并按年利率9.658%的标准继续支付自2023年10月22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申请费1263元,由被申请人陈某、蔡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10-24 |
3 | -- | (2023)湘0722民督15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支付令申请。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7-28 |
4 | -- | (2023)湘0722民督14号 | 申请人 | - | 103046.8 | 被申请人聂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8000元,支付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利息5046.8元,并按年利率6.48%的标准继续支付自2023年7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申请费787元,由被申请人聂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7-17 |
5 | -- | (2023)湘0722民督13号 | 申请人 | - | 135177.24 | 被申请人袁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利息35177.24元,并按年利率11.31%的标准继续支付自2023年6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申请费1001元,由被申请人袁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6-14 |
6 | -- | (2023)湘0722民督6号 | 申请人 | - | 128675.25 | 被申请人刘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6000元,支付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利息2675.25元,并按年利率6.48%的标准继续支付自2023年4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申请费958元,由被申请人刘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5-10 |
7 | -- | (2023)湘0722民督5号 | 申请人 | - | 196542.58 | 被申请人祝某、徐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6000元,支付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利息10542.58元,并按年利率6.48%的标准继续支付自2023年4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申请费1410元,由被申请人祝某、徐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5-10 |
8 | -- | (2023)湘0722民督4号 | 申请人 | - | 119953.4 | 被申请人贺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利息19953.4元,并按年利率8.3124%的标准继续支付自2023年5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申请费900元,由被申请人贺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5-10 |
9 | -- | (2023)湘0722民督2号 | 申请人 | - | 138283.51 | 被申请人张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4500元,支付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利息53783.51元,并按月利率9.4208‰的标准继续支付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申请费1022元,由被申请人张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4-23 |
10 | -- | (2023)湘0722民督3号 | 申请人 | - | 30988.19 | 被申请人王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000元,支付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利息5988.19元,并按年利率9.52%的标准继续支付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申请费192元,由被申请人王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4-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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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R某某;T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T某某;R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4-01-17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4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10-24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9-19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9-17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8-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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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11-01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10-31 | |
3 | -- | --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Y某某,L某某,D某某,W某某,J某某,D某某,X某某,D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10-31 | |
4 | -- | --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W某某,湖南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10-30 | |
5 | -- | --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你与邓江山,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10-30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湘0722民初1377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6-05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湘0722民初1378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6-05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湘0722民初1379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6-05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湘0722民初1376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6-05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湘0722民初1380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