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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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移送行政处罚问题线索相关材料的通知》(云环通〔2021〕229号)移送我局的《腾冲市新绿色现代中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质量问题,云南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作为腾冲市新绿色现代中药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2022年6月23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与你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对《腾冲市新绿色现代中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你公司授权委托人现场对《腾冲市新绿色现代中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核实,确认该报告书中存在以下问题:1.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大气环境评价判定错误,根据《报告书》提供“表3.6.2-2天然气锅炉废气污染”排污排放情况,在估算模型考虑地形的情况下,NOx占标率大于10%,应为一级评价(报批稿第18-19页)。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属于生产废水”,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不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9.2.1采取的污水处理方案要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并对排放口设置及排放方式进行环保论证”(报批稿第72-73页、130-131页)。 ...更多 | 对云南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 --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2022-08-04 | 保环罚〔2022〕23号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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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 (2022)云0581民初2369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腾冲神农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腾冲市人民法院 | 2022-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