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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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法占地 | -- | 93560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10-08 | 〔2021〕27号 | |
2 | 2020年8月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华容区庙岭镇土地15926m2兴建停车场。 | 1.责令鄂州责令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14335.92平方米;3.对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15926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合计31.852万元。 ...更多 | -- |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 2021-05-20 | 鄂州自资规执罚〔2021〕04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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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冀1026执866号 | 2024-03-20 | (2023)冀1026民初5221号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鄂0703执187号 | 2024-02-21 | (2023)鄂0703民初1127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鄂0703执1457号 | 2023-10-18 | (2022)鄂0703民初1969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鄂0703执1278号 | 2023-09-11 | (2023)鄂0703民初1315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鄂0703执1154号 | 2023-08-23 | (2022)鄂0703民初1970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鄂0703执1138号 | 2023-08-21 | (2023)鄂0703民初1135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鄂0703执1043号 | 2023-08-09 | (2022)鄂0703民初1577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鄂0703执974号 | 2023-07-26 | (2022)鄂0703民初1306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鄂0703执975号 | 2023-07-26 | (2022)鄂0703民初2146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鄂0703执794号 | 2023-06-28 | (2022)鄂0703民初1557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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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000 | (2024)冀1026执866号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2024-03-20 |
2 | 1000000 | (2024)鄂0106执2106号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3 | 100000 | (2024)鄂0703执187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4-02-21 |
4 | 2020000 | (2024)鄂0116执1470号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2024-01-30 |
5 | 1308250 | (2023)鄂0703执1457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10-18 |
6 | 135490 | (2023)鄂0703执203号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2023-02-13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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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1121民初1036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聚富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 | 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湖北聚富混凝土有限公司票据款150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3.85%从2021年10月22日算至清偿之日)。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55元,减半收取计9527.5元,由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26 |
2 | -- | (2023)鄂1121民初1036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聚富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5 | 准许原告湖北聚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后收取计25元,由原告湖北聚富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6-26 |
3 | -- | (2023)鄂0106执2165号 | 被执行人 | - | 1767736 |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限额1767736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05-17 |
4 | -- | (2023)鲁0724民初1052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东裕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国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山东汇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 | 一、被告国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山东汇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互负连带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东裕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汇票金额150万元及利息(以150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6月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湖北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苏州东裕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41元,由被告国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山东汇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5-12 |
5 | -- | (2022)鄂0113民初2926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市汉阳区武贵华成建筑设备租赁站 被告: 湖北厚勤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 | 1、被告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武汉市汉阳区武贵华成建筑设备租赁站票据款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8月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2、驳回原告武汉市汉阳区武贵华成建筑设备租赁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18 |
6 | -- | (2023)鄂1121民初107号 | 被告 | 原告: 黄冈竹安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303325.19 | 一、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黄冈竹安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1303325.19元(票据号码为210553745286030),并支付从2021年12月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2年11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湖北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前述汇票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黄冈竹安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11元,由原告黄冈竹安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担510元,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担800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8 |
7 | -- | (2023)鄂1121民初105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竹安工程设备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一、被告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武汉竹安工程设备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100000元(票据号码为210553*-*-*-*983269083),并支付从2022年7月2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2年7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湖北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前述汇票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武汉竹安工程设备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56元,由原告武汉竹安工程设备管理有限公司承担216元,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担67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8 |
8 | -- | (2022)鄂0106民初16527号 | 被告 | 原告: 兴化市张郭镇生辉不锈钢制品厂 被告: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680000 | 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兴化市张郭镇生辉不锈钢制品厂连带支付票据金额1680000元及利息(以168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88元,减半收取计10044元,由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2 |
9 | -- | (2022)鄂0111民初15618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佳达美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 2022-12-09 |
10 | 其他 | (2022)鄂07民终908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13839.88元,由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2-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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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鄂07民终269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2 | -- | (2024)鄂07民终269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3 | -- | (2024)鄂07民终271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4 | -- | (2024)鄂07民终268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5 | -- | (2024)鄂07民终272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6 | -- | (2024)鄂07民终268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7 | -- | (2022)粤0103民初26694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开门红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4-03-11 | |
8 | -- | (2024)鄂07民终264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9 | -- | (2024)鄂07民终264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10 | -- | (2024)鄂07民终283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