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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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4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4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7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17 | -- | |
5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2016-11-03 | 〔2016〕皖0303执804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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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04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7-04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7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17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4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2-09-30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2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2-09-30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14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0-09-10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12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9-10-30 |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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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41100000000788259 | -- | 许可经营项目:小麦粉(通用)、大米生产、销售** | -- | 2099-12-31 | 凤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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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皖0303执210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将被执行人晏锦花(身份证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将被执行人凤阳县兴源面粉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晏锦花,身份证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将被执行人安徽凤阳海旺鑫面粉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晏锦花,身份证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更多 | 2016-08-29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5)蚌山民一初字第01296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晏锦花,凤阳县兴源面粉有限公司,安徽凤阳海旺鑫面粉有限公司 | 1900000 | 一、被告Y某某偿还原告D某某借款本金19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及利息(自2014年8月2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凤阳县兴源面粉有限公司、安徽凤阳海旺鑫面粉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D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350元(原告已预付),减半收取111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175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425元,被告Y某某、凤阳县兴源面粉有限公司、安徽凤阳海旺鑫面粉有限公司负担157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9-24 |
3 | 其他 | (2015)蚌山民保字第00033号 | 被申请人 | - | 2000000 | 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Y某某、凤阳县兴源面粉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200万元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5-05-26 |
4 | 其他 | (2015)蚌山民保字第00033-1号 | 被申请人 | - | -- | 查封H某某名下的位于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洪武路房屋一套。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5-05-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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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皖1126民初3295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Y某某,Y某某,安徽凤阳海旺鑫面粉有限公司,凤阳县兴源面粉有限公司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17-09-29 |